※ 引述《ss84216 ( 焛 )》之銘言:
: 郝:我們是對的
: 鍾坦言,從未開車經過公車專用道,因為養車比養人貴,現在最常搭捷運與公車,家裡只
: 有腳踏車。北市長郝龍斌昨意有所指說「一項政策或許站在民意的對立面,但慢慢大家看
: 到我們做對的事」「今天看起來,我們大概是對的」。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220/36278958/
: 蘋果日報
對的?
簡直笑破人的內褲
郝大頭的講法
不就是強姦犯事後娶了受害人,法官酌予減刑的例子?
專用道最後如果沒有馬上拆掉,那也是因為已經被硬上了而無可奈何下的選擇
這樣也能掰成是對的?
也難怪有人到現在還是不為當初消費券錯誤政策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