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京故宮抄襲「朕知道了」紙膠帶創意 立

作者: Clementtang (劍客唐唐‧光明)   2014-12-20 23:28:09
話說故宮的文物拿來被做成文創產品營利也是滿奇怪的,
那些文物有著作權嗎?...
然後像是故宮的 Open Data 規範
http://www.npm.gov.tw/opendata/datarule.html
裡面寫說:
(二)使用類別若屬以下用途者,需依「國立故宮博物院珍貴動產衍生(文化創意)產品
管理及收費規定」向本院申請授權付費。
1. 學術研究、發表論文或非營利之出版發行學術研究成果及其他教育用途。
2. 編製依法令應由教育行政機關審定之教育類用書。
3. 出版發行書籍、報紙、雜誌、期刊及其他影音出版品(包括VCD、DVD等有載體之產品)。
4. 印製廣告傳單、DM手冊、菜單、海報及其他廣告文宣。
5. 布置劇院、展演或展覽場地、旅館飯店、餐廳、商業攤位、購物商場裝潢、廣告看板及
其他布置者。
6. 產品之包裝材設計。
7. 印製金融卡、電話卡、大眾運輸票卡、郵票、禮券等。
8. 小型生活用品(文具用品、明信片、時曆(月曆、日曆)、賀卡、娛樂用品、餐具用品
等)。
9. 大型生活用品(傢俱、寢具、衛浴設備、家電等)。
10.除電子書發行以外之網路廣告。
感覺只是想保護那些衍生的利益能夠交給故宮而已,不知道有沒有八卦?
作者: SE4NLN415 (SE4N)   2013-12-20 23:28:00
老實說朕知道了其實真的是公共財 只是你先做產品而已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4-12-20 23:30:00
當然有財產權 不信你去印蒙娜麗莎的微笑去賣看看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4-12-20 23:32:00
這“條例”有強制性嗎?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12-20 23:34:00
你不付也不會怎樣 只是拿不到東西來做商品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12-20 23:35:00
難得會為這種小事爭取利益ㄏㄏ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4-12-20 23:35:00
故宮有制版權 你去翻著作權法....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2-20 23:35:00
要告誰,那明明就是康熙的字跡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12-20 23:36:00
故宮館藏那麼多 總不能等到他拿出來展覽再去拍原物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4-12-21 00:06:00
但故宮把它翻拍 這個翻拍的東西有製版權這跟著作財產權無關.........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12-21 00:19:00
所以直接拍原件就好 但是你拍不到 就要付錢給故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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