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在吵民營化是否要作.
不如先釋出 49% 股權並上市, 也就是先改成中華電的模式, 再
這樣作有幾個好處.
1. 投資財團沒有絕對控制權, 就不會有賤賣國產的嫌疑.
2. 但民股董事為了投資利益, 會對裡面的肥貓開刀.
還是可以提升經營效率, CHT 在上市前和上市後的績效大家都看的出來吧.
3. 因為是上市公司,
所以不用像以前被政治人物壓著說電費多少錢還賠的一屁股.
該多少就多少錢, 低收入戶的補助是政府要作的, 不是企業要吃下來的.
成本要分的清楚.
4. 同樣, 因為是上市公司, 一些大宗採購和支出都會比較放在陽光下.
某些黨和特定人士想要把黑手伸進去, 就會..... 很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