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ttps (熱鬧一下)
2014-12-21 12:01:31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靠爆肝賺錢」記者討加班費勝訴
3.完整新聞內文:
【吳珮如╱台北報導】
據理力爭!男子詹健良2003年起在三立電視擔任攝影記者,月薪約6萬多元,詹男去年3
月離職,三立卻拒付加班費,詹男提告求償近5年1054小時、共37萬多元的加班費,士林
地院根據打卡紀錄和同事證詞,認定他每天約加班1、2小時,判三立須給付詹男27萬餘
元。
三立:打卡難證明
詹男(42歲)投身新聞業近20年,離職後經營工作室。他說:「我只是爭取應有的權利
,媒體業真的很辛苦,我們都是靠爆肝在賺錢。」三立昨表示尊重判決。
詹男提告,指每天上午8時30分前就須上班,甚至清晨5、6時就到公司,晚上7時後才下
班,逾法定8小時工時,到國外出差採訪也都超時工作;他在職時不敢要加班費,僅備份
打卡紀錄,離職後提出,但公司不願給付,只好依《民法》請求權時效求償近5年加班費。
三立反駁,打卡紀錄僅能證明詹男逾時留在公司,也可能因工作效率低或處理私事。但
曾任詹男主管的石男證稱,若攝影下班還逗留,常會被派工,一般不會延遲打卡下班。
法官認定詹男超時工作,依《勞基法》等判三立須付27萬多元。可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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