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2014年12月21日
給300元摸全身 戀童狼強制治療
【林靜盛╱雲林報導】大學肄業潘姓男子,在網上認識13歲男童,兩人相約見面後,潘男
給對方300元摸遍小男生全身,還花2000元拍下小男生自慰畫面。經醫師鑑定潘男有戀童
癖,雲林地院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潘1年2月徒刑
、緩刑5年,須交付保護管束及強制接受精神治療,並不得接近受害男童。
男童精神受創
被告潘男(29歲)無業,2011年初在交友網站認識念國一的男童,得知對方缺錢買東西,
就以「出來讓我抱一下,我給你錢」為誘餌,約男童假日到雲林縣虎尾鎮一所國小見面,
在學校樓梯間對男童上下其手,隔衣摸遍全身包括下體,事後給男童300元。
潘男食髓知味,不久又打電話約男童在同地點見面,給2000元要男童自慰,潘則用手機錄
下過程。之後潘不斷打電話約男童,被男童父母察覺追問出內情,憤而提告,檢方將潘起
訴。
受害男童母親向法官表示,男童精神受創,在醫院住院1周才改善。法官審理時,請嘉義
長庚醫院鑑定潘男精神、心智,認定潘是戀童癖患者,需就醫治療,否則再犯機率很高,
故強制潘接受精神治療和禁制遠離男童家100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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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姓男子(圖)涉猥褻男童,經鑑定有戀童癖,須強制治療。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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