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被撿屍 靠LINE找到性侵證據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4-12-21 21:00:57
※ 引述《zipizza (Karamazov)》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女被撿屍 靠LINE找到性侵證據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4-12-21 08:11
: 〔本報訊〕一名傳播妹日前到KTV陪唱陪喝,沒想到喝醉後被「撿屍」,她在摩鐵酒醒發
: 現自己下半身赤裸且下體疼痛,直覺自己被性侵,於是LINE給男客質問,對方坦承「欠妳
: 一個情」成了鐵證,被判刑3年10個月。
: 《蘋果日報》報導,傳播妹彤彤(化名)日前陪無業的黃姓男子等人到KTV歡唱到隔天凌
: 晨,彤彤醉倒後,黃男叫計程車把她帶到摩鐵性侵。彤彤醒來發現下半身被脫光且下體疼
: 痛,懷疑被性侵,返家後用LINE質問黃男:「欠我錢,操!」黃男回:「明天我叫人拿給
: 妳。」以為彤彤跟他要唱歌費用,還心虛補了一句:「我還欠妳一個情。」
: 報導指出,彤彤趁機問道:「對我做了什麼?為什麼我起來,褲子內褲都脫了?」黃男回
: :「妳吐一身才脫掉。」又說:「我看見妳裸體,所以才欠妳一個情」,彤彤繼續問黃男
: 做了什麼事,黃男後來被逼急說:「妳說有……我可以負責!」事後還拿20萬元想要和解
: ,彤彤則氣得告上法院。最後法官根據LINE對話,認為彤彤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了汽車
: 旅館,非黃男所說兩情相悅,且黃男以20萬元和解,顯見其心虛,依強制性交罪判黃男3
: 年10個月徒刑。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86410
: 5.備註:
: 色字頭上一把刀
其實台灣的法律怪怪的
有一條叫 趁機性交罪
所以有女人喝醉了 跟你約定好可以打炮啊
結果醒來後悔了 告你性侵 告這條趁機性交罪
法官會認為這女的喝醉了 意識不清楚 雖然跟你約好可以打炮也不能算數
認為你還是趁機性交了
可是酒駕啊 喝酒開車
就要判很重
卻不認為喝了酒 無法分辨是非對錯 意識不清楚
說不定還是喝醉了被推上車發動引擎的
前一個喝醉酒被上 可以主張自己沒意識
後一個喝醉酒上車 無法主張自己當下沒意識
真是神奇的法律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4-12-21 21:01:00
趁機開車罪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12-21 21:01:00
約定好得證據要保留下來 那這樣就看女方怎麼證明酒醉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12-21 21:02:00
台灣的女權 在某些地方 真的是無敵星星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12-21 21:02:00
到無行為能力 目前看到男方敗訴的案例都是沒證據否則有幾個拿出證據的案例 女方都是敗訴的
作者: Mahoutsukai (魔法使い)   2014-12-21 21:03:00
可以假裝神智不清啊 是不是裝的只有自己知道
作者: kenzo1212 ("Sadeness (Part I)")   2014-12-21 21:04:00
還是有群人總喜歡在PTT主張女權至上啊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4-12-21 21:04:00
約定時要先酒測 並有兩人以上自然人公開作證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12-21 21:05:00
你想太多了 監視器沒這麼神 那個畫質這麼差 反正男方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12-21 21:05:00
靠一方說詞跟監視器就判性交罪 結婚的都要直接證據了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12-21 21:06:00
拿得出同意性交證據 除非相幹時又幹了別的不容的事情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12-21 21:06:00
通姦罪都要有性器相交的證據 為啥其他的反而?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4-12-21 21:06:00
自己還沒搞清對方想幹什麼就急著上床 怪誰?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12-21 21:09:00
廢話 所以我一開始不就說了 要把同意性交的證據保全結果你跟我灰一堆543幹麼? 沒證據維護自己 那當然被人屌打 所以你到底想怎樣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12-21 21:14:00
樓主 可是現在台灣 好像是像你樓上說的這樣喔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12-21 21:14:00
那你碰到鬼活該阿 這種廢文你也說得出口 不如自刪吧
作者: sistar5566 (姐妹5566)   2014-12-21 21:16:00
所以你酒駕可以去調監視器看是誰讓你上車的不用這麼憤慨~好嗎?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12-21 21:17:00
更別說男女朋友 或者砲友了 除非防範措施做好 別被錄到證據 像這新聞說的line 不然多數男生都穩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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