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sualjoy (up)》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中國宣佈“中英聯合聲明”無效
: 時間:
: 按香港泛民主派的理論,臺灣也是假民主,假普選,沒有實現公民提名總統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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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泛民主派認為立法會選舉規則不利于他們,其實,法國議會選舉也有類似的情況。
: ※ 編輯: usualjoy (110.251.154.40), 12/21/2014 20: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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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arkseer: 也許我孤陋寡聞,幾乎所有總統制的國家都是直選吧 12/21 20:32
: → darkseer: 實在不懂為什麼會說『世界上實行公民提名的國家沒幾個』 12/21 20:34
: 香港特首未來也是一人一票的直選。
: 問題是特首的候選人怎么產生。占中派認為應該是公民提名,而1990年基本法規定
: 需要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經過民主程序提名候選人。
: 而臺灣這邊似乎是政黨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推薦。
: → scarbywind: 英國跟美國有官方可以公然駁回想參選的候選人? 12/21 20:34
: 沒有政黨推薦,你有資格參選?
:
: 仔細查查,實現公民提名候選人的國家確實不多。
:
麻煩可悲的支那人在發文前也唸個書,最起碼也google 一下。會來批踢踢發費雯了
查個資料很難嗎?
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3 條即明文列出透過公民 "連署" 而非 "政黨提名" 的
候選人如何參與總統選舉。
美國方面,1992 年無黨籍候選人Ross Perot 參選並拿下18.9% 的選票,甚至在猶他州
贏過柯林頓且在緬因州贏過布希。
實現公民提名候選人的國家不多的原因是因為:
1. 具代表性的民主國家在國內至少都有一個以上的政黨獲得人民多數的支持,
諸如美國的共和黨和民主黨、台灣的國民黨和民進黨、或德國的社民黨和基督教民主
聯盟。
2. 選罷法創設一定門檻排除來亂的無黨籍候選人。像台灣的選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23 條
便有連署人數和選舉人數比例的限制。
由此觀之,無黨籍候選人不是 "不能" 出現,而是門檻和成本的限制,
致使除非有一定基礎的候選人願意在沒有政黨支援的情況下自行達到連署的要求和
後續競選活動的標準,不然少有人會願意繳保證金去當個連提名都不能被提名的冤大頭。
香港學民思潮提出的真普選就是類似以連署的方式來決定被提名人/候選人,
概念和其他國家的無黨籍候選人很像。但反觀 "程序沒問題" 的香港提委會選舉版本把
原本被提名人的門檻從提委會1/8 人的同意提高到1/2,且提委會的組成有不少是
因為 "政商利益" 或 "愛港愛國" 等狗屁不通的親中人士。這種莫名其妙的方式香港人
可以接受那真的是世界奇觀了拉。
好講結論:
什麼公民提名直接普選在其他民主國家都不會出現,這種狗屁倒灶的說法是完全不成立
的。
鄉民可以把香港現行的選舉機制想像成台灣的鳥籠公投,或具體化一點可以想成
預設好內容的拉霸產生器。
阿內容都決定好了,在那邊拉拉霸是有個屁用阿。
請不要來亂好嗎支那人,多念點書做做功課好嗎? 還是貴國網路已經封鎖到連查資料
都查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