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小王偷情人妻脫內衣 辯稱「腳滑了一下」
3.完整新聞內文:
2014年12月21日15:00
(更新:內容)
宜蘭一名陳姓男子撞見繼母與黃姓情郎在屋後幽會擁吻,怒不可遏出拳痛毆,還持刀刺殺
情郎,導致他重傷,陳男事後向警方自首,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將他起訴,法院審理認為
,陳男撞見繼母與人擁吻,憤而出手攻擊,屬「義憤」,遂變更起訴法條,以義憤殺人未
遂罪,判他2年半徒刑。
陳姓男子(19歲)的父親與黃姓女子在1997年結婚,陳男從小由黃女照料長大,雖雙方僅
直系一等姻親關係,但陳從小到大喊黃女「媽媽」。
去年8月17日深夜10時許,黃女打電話給情夫黃姓男子,兩人相約黃女屋後相會,身穿連
身睡衣的黃女與情郎相見後,當場擁吻,過程中肩帶滑落,黃女上半身赤裸,正當兩人吻
的激烈、黃男用手撫摸黃女胸部時,被陳男當場目睹,陳怒不可遏,當場痛斥:「你跟我
媽在幹嘛?」隨即揮拳痛毆黃男,並拿棍棒朝黃男揮去,再以一把尖刀,朝黃的腹部、臉
部、四肢及身體揮砍、刺殺,造成黃男腹部、左腰臀、左臉頰、雙手腕、左手肘等有3至5
公分的穿刺傷、小腸穿孔等。
陳父(45歲)聽到爭吵聲查看,發現陳男與黃男互毆,且黃身上染血,趕緊攔住兒子並開
後門,把黃男推走讓他順利逃脫,並至附近的消防分隊求援,送醫救治逃過一劫。而警方
獲報後,到場了解案情,陳男主動向警方坦承犯行自首,並帶警方勘查現場。
警訊時,黃女坦承打電話找來黃姓情郎,黃男撥掉肩帶,雙方正在親熱,坦承兩人姦情,
但黃男否認有肌膚之親,還說是到黃女家時,不小心腳滑,手才會把黃女肩帶撥落,還稱
是遭設局陷害,但法官認為黃男說法避重就輕,不足採信。
法官引最高法院判例,所謂當場基於義憤而傷害人,是指他人所做的不義行為,在客觀上
足以引起公憤,行為人猝然遇見該不義行為,一時憤激難忍,而當場對被害人實施傷害行
為者而言。
法官認為,陳男與黃女為直系一親等姻親關係,從小被黃女帶大,亦稱黃女「媽媽」,雖
無法律上母子關係,然陳男與黃女關係與一般母子無異,而子女見他人與父母之一方在住
處附近發生不正常親密行為,客觀上確實足以引起無可容忍之憤怒,認為陳男是當場基於
義憤而生攻擊行為。
審理後,法官認為陳男行為符合「義憤」要件,故變更法條,其行為結果屬義憤殺人未遂
犯,依法減輕其刑;陳於案發後主動向警方自首,且無前科記錄,論罪科刑,判他2年6個
月有期徒刑。(林泊志/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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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221/527781/
5.備註:
奇怪? 每個偷情的都是不知道最後什麼會滑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