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dvcx ( )
2014-12-22 13:31:07當年美國人反對跨種族婚姻(黑白通婚)的理由(大概60年代左右)
有沒有覺得很熟悉呢?
*婚姻只是一種制度,婚姻不是基本人權。
*如何定義婚姻是州的權力,聯邦無權干涉。
*允許跨種族通婚違反了上帝的安排。上帝把不同種族的人分隔在不同的大陸,就是
希望他們不要相混合。
*禁止跨種族通婚沒有違反平等原則。因為白人也不能跟黑人結婚。這法律沒有在白
人和黑人間形成差別待遇。
*跨種族婚姻的離婚率比較高,而且他們報告更多的壓力。
*跨種族婚姻下的孩子會受到歧視與汙名。
*跨種族婚姻只佔所有婚姻的很小一部分,所以沒有必要合法化。
*假如今天允許跨種族婚姻,那之後就可能允許多妻制、亂倫婚姻,甚至是人和動物
的婚姻。
50年後反對同性婚姻的人提出的理由也差不多。
曾經有那麼一段時間……
我們讓白人決定黑人的命運,讓男人決定女人能不能受教育,
現在我們還要讓異性戀者來決定同志到底有沒有資格結婚嗎?
但,作為一個同志,我要說,
我一直很謝謝願意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異性戀直同志朋友們。
真的謝謝你們,我們再努力吧。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12-22 13:33:00推
作者:
wzch (殺很小)
2014-12-22 13:34:00推
作者:
neowu (東村誠)
2014-12-22 13:34:00把對同志,少數性別族群的標準和迫害換個名詞一看就知道多荒謬.
推 不過某些人會無視這篇 或是依然有能耐繼續扯比方說什麼人種無法選擇 性向可以選擇之類的wwwwwww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3:39:00完全一樣的理由XD
作者:
tmwolf (魯神)
2014-12-22 13:40:00腦殘味道人士,科科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4-12-22 13:40:00先等同性戀別再檢舉板偷檢舉打壓言論自由 再來談人權
越平權的地方越和平穩定 只要沒有侵犯到第三人權益 都應該作為個人自由予以尊重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4-12-22 13:41:00腦殘人士從古至今一如既往不曾改變 還是腦殘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4-12-22 13:42:00
罵人與歧視不等於言論自由喔 有很難分嗎www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4-12-22 13:44:00有人推 由由 田田 結果被同性戀在檢舉板檢舉 被4X貓水桶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4-12-22 13:45:00同性戀打壓他人 成就自己的自由 不可取 勸你們快改
反正恐同的最後發現都是一堆都是同 害怕認同戳破小秘密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3:45:00非倫理之行才是重點 維護人性 保護良善
作者:
subi (細雨綿綿細雨)
2014-12-22 13:46:00愛滋……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4-12-22 13:46:00檢舉了就要人自己申訴 呵呵 同性戀思維 不敢恭維 快改吧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3:46:00不然不開放槍枝 等等你又人家妨礙你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3:46:00我看明明是不少同性戀被反對派亂檢舉 往往沒講什麼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4-12-22 13:47:00美國是最高法院判決禁止跨種族通婚的法律違憲當時民調顯示只有20%的美國人贊成黑白通婚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4-12-22 13:48:00但是美國最高法院並沒有判決反同性戀違憲 0.0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4-12-22 13:48:00不知台灣會如何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12-22 13:49:00還倫理咧,拿一個更空泛的東西來搪塞,笑死人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4-12-22 13:49:00果然美國同性戀不會在背後搞小動作桶人
作者:
shyuwu (El Cid)
2014-12-22 13:49:00加油,打倒偽道人士!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3:49:00以後只要用這種說法 公共利益都爛了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4-12-22 13:49:00有也,越來越多各州法院這樣判,才會越來越多州合法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4-12-22 13:49:00不喜歡同性戀是你的自由 但你的自由不能影響到他人權利
作者: Alanovel (下雪的沙漠) 2014-12-22 13:49:00
強強強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2-22 13:49:00美國有30幾個州的同性婚姻是合法的,是要違什麼憲啊...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4-12-22 13:50:00國中公民道德都教過的東西還有人不懂 可憐....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3:50:00不開放槍枝也來鬧 夫妻與父母都是父權 我的媽啊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3:50:00最高法院全國性的預估半年到一年左右會有判決出來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4-12-22 13:50:00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拿別人幸福來換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3:51:00其實美國全國性的保護婚姻法已經違憲廢止 不要再用撥接了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4-12-22 13:51:00人 妖
作者:
geken (Goblin & Koblod)
2014-12-22 13:51:00判決不公自己申訴這理所當然好嗎
作者:
yeiloud (夜佬)
2014-12-22 13:52:00腫叫人士:同性戀是一種網羅 味道人士:人獸交很可怕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4-12-22 13:52:00"同性戀再檢舉板搞文字獄.."這句是以偏蓋全.改有同性戀…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4-12-22 13:52:00所以造成判決不公的犯人 沒罪 繼續搗亂?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3:53:00美國怎樣都更新蠻快的 問題還是要有定見才好
作者:
boxsupre (change)
2014-12-22 13:53:00恐同者不要再跳針 你不喜歡是你家的事 別妨礙別人權利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3:53:00其實是反同派在搞文字獄 明明就一堆同性戀被亂告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3:54:00人獸交呂不是指同志吧 我有看新聞啊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3:54:00有任何問題的犯人應該好好檢討 不要自己愛檢舉又說別人
作者:
geken (Goblin & Koblod)
2014-12-22 13:55:00再去申訴啊 有事嗎? 還是你覺得不幫忙的都是亂訴者的共犯?
作者:
i9100 (i9100)
2014-12-22 13:55:00推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3:55:00事實上也沒有人阻止那些人的民法婚姻權利
我最討厭黑人跟種族歧視者,自裱不知自裱的年代...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2-22 13:56:00那麼多異性戀強暴犯,要等全部肅清,大家才能合法結婚嗎?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4-12-22 13:56:00屁完一堆然後說沒人阻止那些人的權利XDDDDDD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3:56:00把這種看成是種族歧視也是非常奇特的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4-12-22 13:57:00止兀級的論述水準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2-22 13:58:00還帶風向... 異性戀會因為同性婚合法,就找個同性來結婚?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3:58:00禁止跨種族婚姻的理由今天看來都很相似 看懂的自然懂>.^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3:59:00有看內文*最後一點就知道那理由也是"帶風向" 可惜議題是
作者:
pink02 (人生像豆花要趁熱吃)
2014-12-22 14:00:00異性戀就沒有家暴?沒有離婚的風險?看看阿基師吧ㄎㄎ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4:00:00跨種族婚姻 然後跨種族婚姻通過那麼久也沒帶出啥風向^.v
作者: kayamoli ( ) 2014-12-22 14:00:00
某幾個恐同人可以不要一直跳針嗎...要被打臉幾次才高興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4-12-22 14:00:00不喜歡同性戀的風向嗎?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01:00誇族群通婚我支持 跟這個不能等量齊觀 差太多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4:01:00那個p大只是把反對跨種族婚姻的奇特理由再講一次 夠妙der
作者:
unreal29 (the scientist)
2014-12-22 14:02:00推,雷同度也太高XDD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2-22 14:02:00連別人可不可以結婚也要管,這種人還有臉說別人邏輯錯誤..
作者:
show11326 (handsome show)
2014-12-22 14:03:00推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4-12-22 14:03:00那是你現在才能講這種話 當時講黑人白人聯姻比現在同性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03:00如果宣傳同性戀是人人可欲的 我不能支持
作者:
BruceLin (不要再try我的密碼了)
2014-12-22 14:03:00看哪個綠吱縣長支持 甲甲就去移籍去那裡結婚 不就好了?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4-12-22 14:03:00這是在做類比.然後要舉例類比的相關性.不過這就牽涉到性傾向先天後天的爭議,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4:04:00哈 是反對派把各種不同的事情混為一談 請看*號最後一點
作者:
ange09 (玖)
2014-12-22 14:04:00有什麼好恐同的 真的驗證了部分恐同者真的是因為自己也會愛同性才反應那麼大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06:00別在網路上亂扣帽子了 講點道理才有溝通餘地
跨種族婚姻通過時才20%支持率 但今天看來根本理所當然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07:00我當然不會 但其他人呢
作者:
BruceLin (不要再try我的密碼了)
2014-12-22 14:07:00甲甲牽線率這麼高 讓全民買單 我就是不爽 怎樣?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4-12-22 14:08:00反對黑白通婚的理由都一樣 真的是打臉護家盟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4-12-22 14:08:00有的人被戳到痛點了所以一直噓 XD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08:00同性戀這種性別上的... 並非族群這種意含
作者:
geken (Goblin & Koblod)
2014-12-22 14:10:00p大你不會變同性戀 為什麼就覺得其他人會呢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10:00當我們平日稱某某族群時 有時只是一種方便稱呼
作者:
kindom (誠仔)
2014-12-22 14:10:00沒殺過人的決定殺人犯的命運,聽起來就怪怪的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4:10:00反對的理由都太妙了 完全一樣 即使過了五六十年 哈哈
作者:
kindom (誠仔)
2014-12-22 14:11:00沒說不好,舉例好像會有問題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2 14:11:00某幾個ID真是www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fricca (fricca) 2014-12-22 14:11:00
希望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志婚姻的國家=)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12:00只要有後天的 挺同的言論都站不住腳
作者:
ange09 (玖)
2014-12-22 14:12:00我也希望 還可以振興結婚產業 想想其他亞洲國家的人都來台灣結婚讓台灣賺錢就很爽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4-12-22 14:13:00現實是有些人就是同性戀, 他們的幸福權利難道就不用顧嗎除非你能硬把他改造成異性戀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4-12-22 14:14:00恐同不斷地秀下限,被打臉跟那些KMT立委回答差不多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14:00除非你能夠說沒有後天 才能談沒有影響這些事情
作者:
Dusha (Dusha)
2014-12-22 14:14:00推 某個還在中華民國萬歲反攻大陸的守舊派 可以不要秀下限
作者:
ange09 (玖)
2014-12-22 14:14:00後天的是本來就有傾向吧?有個研究就說真正的異性戀其實沒你想的那麼多 幾成我忘了 一成還三成?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2 14:14:00啊有影響又怎樣?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4:14:00p你亂噓十次了 這樣不好哦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15:00秀下限是你吧 你知道你在挺什麼嗎?
作者:
kindom (誠仔)
2014-12-22 14:15:00沒想到侵害權利,看來我搞錯了
作者:
Dusha (Dusha)
2014-12-22 14:15:00有沒有後天 並不影響其他是先天 邏輯還好嗎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2 14:15:00如果你真的遇到一個同性對象人nice又帥對你又好blahblah
ange09說的是性向光譜對吧 絕對同異性戀是最少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16:00剛剛不是有一個說他想當同性戀要誰管?我早說過 這是傷害台灣的做法 台灣不能這樣搞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4:16:00後天的事很多啊 後天又怎樣 護家盟每個信教的都是後天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17:00不是只要我喜歡 有何不可以 很多不可以好嗎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4:17:00後天就不好的話 科科 請不要信教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4-12-22 14:17:00你代表台灣 好偉大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4-12-22 14:17:00同理也應有後天異性戀了,讓人不扭曲的做真正的自己才對
作者:
Dusha (Dusha)
2014-12-22 14:17:00真是假道學
作者:
guaz (guaz)
2014-12-22 14:18:00你們活在這樣的社會真的很辛苦 加油!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4-12-22 14:18:00後天信護家盟的影響的確不太好
作者:
ange09 (玖)
2014-12-22 14:18:00我釣出好色龍好爽喔><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18:00挺同婚是人權 罵倫理 是保守 我想才是假道學
作者:
Lynyu (りんゆ)
2014-12-22 14:19:00推 加油!!!
作者:
subi (細雨綿綿細雨)
2014-12-22 14:19:00我可以推,但我仍然不贊同同性婚姻立法
作者:
Dusha (Dusha)
2014-12-22 14:19:00三撮草在各方面的認知 都很像宋朝人 還有我知道我挺什麼 謝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19:00所以要宣揚正確的價值觀啊 你風向可以亂帶嗎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2 14:20:00中國古代是有同性戀的,某些地方習俗還可以娶進門低
作者:
Dusha (Dusha)
2014-12-22 14:20:00你帶你的 別人帶別人的 就這樣囉
作者:
ange09 (玖)
2014-12-22 14:20:00你要先定義正確是什麼?很顯然你的正確跟我們的正確不一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20:00明知有後天 還要讓這種情況定型 這是理智?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4:20:00有看內文的都會笑*最後一點 帶風向 這種可笑理由
作者:
yeiloud (夜佬)
2014-12-22 14:21:00三撮草沒發現自己是逆風而行 快被吹走了嗎
假道學說人是假道學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風行草偃」不是說假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21:00我之前有一篇 你可看 我現在只能推推文
作者:
Dusha (Dusha)
2014-12-22 14:21:00"正確 就是自然" 你有覺得自己臉頰痛痛的嗎
作者:
b2481 (RayGetRUA-RUA)
2014-12-22 14:21:00這篇文章寫得很好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22:00真的是假道學 說是為了反歧視 挺人權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4-12-22 14:22:00理由都一樣 不過是不同議題 太諷刺了XDD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2 14:22:00啊不就被噓到爛zzzzzzzz 被噓爛還能這麼厚臉皮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4-12-22 14:22:00因為反對的一直都是同票人阿..
跨種族 (黑人白人) 和 跨性別 (男人女人)有一樣嗎?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23:00慾望不可縱容只能節制 法律該維護人類倫常
作者:
lch2011 (LCH)
2014-12-22 14:23:00自然是殺小啦,男男結合在古早古希臘時就有記載了好嗎?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4-12-22 14:23:00啊,我在用鍵盤打字,這好不自然啊 >_<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4:23:00真的都是同票人 XD
作者:
killloli (別叫我蘿莉控 囧)
2014-12-22 14:23:00看到樓上幾個特定ID不推不行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4-12-22 14:23:00被同理套過的 還有猶太人(在歐洲) 羅利控(被當魔女追殺中)
作者:
blackbrid (blackbrid)
2014-12-22 14:24:00跨種族和跨性別不一樣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4-12-22 14:24:00另外華人早期也被同樣對待過 連日本也是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24:00當然不同 黑白還是 男女結合
作者:
geken (Goblin & Koblod)
2014-12-22 14:24:00要說不一樣的確不一樣啊 字的寫法不一樣 你高興了嗎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25:00老實說 挺同如果是真進步 有道理 我早就支持了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4-12-22 14:25:00只有"跨種族婚姻"和"同性婚姻"兩詞不同,其他理由都一樣
作者:
Dusha (Dusha)
2014-12-22 14:25:00越來越覺得某些人好可憐XDDD 感謝你協助大家推這篇好文
作者:
Dusha (Dusha)
2014-12-22 14:26:00唉唷!!! 原來你支持的才是進步的才是對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26:00抱歉 我已經說該說的了 想討論可以回我信箱
作者:
Dusha (Dusha)
2014-12-22 14:27:00受教了受教了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27:00我要忙了 建議大家不宜亂跟風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4:27:00真的只有跨種族和跨性別三字不同 其反對理由卻一樣 哈哈
作者:
Dusha (Dusha)
2014-12-22 14:28:00抱歉沒想跟你討論XDD 我們想法不同 你不覺得別人說法可聽
作者:
yeiloud (夜佬)
2014-12-22 14:28:00我越來越覺得他是反串 老實說吧 三撮草你是不是字己人
作者:
njrmp (面對心魔)
2014-12-22 14:28:00加油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29:00跨性別這個也差太多了吧 你真的沒想想
作者:
WRS (methinks)
2014-12-22 14:30:00推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30:00如有後天 更是將其父母推入深淵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4-12-22 14:30:00推一下XD
你知不知道有父母因為小孩不照自己的規劃也是痛苦不堪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14:31:00要從良知出發 先走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4:31:00上次請你想過了 為何吳wego終身可結婚 同志卻不行 不合理
作者:
Dusha (Dusha)
2014-12-22 14:32:00你知道他們痛苦來源就是因為很多"後天恐同症"和宗教份子嗎
作者:
abububu (大膽刁民)
2014-12-22 14:32:00推
作者:
ange09 (玖)
2014-12-22 14:33:00就說絕對同異性戀都很少欸 一直提先天後天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4-12-22 14:33:00較好的是形成同性戀異性戀一樣好想法,父母就不用入深淵了
作者: v32767 (..) 2014-12-22 14:34:00
推
唉 看來還是有些人需要加強閱讀能力,不然提不出反對的所以然也是蠻可笑的。
作者:
Dusha (Dusha)
2014-12-22 14:35:00那個雲 那個霧阿 !!!!! 拯救這些可憐的人吧 A麵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4-12-22 14:37:00良知支持
作者:
fallen1 (猴光普照)
2014-12-22 14:38:00是不是同性戀是個人重大認同問題 少扯三小同儕 層次真低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4-12-22 14:38:00該綁的綁,不該綁的亂綁,同志婚姻有其正當性,好好加油!
作者: hellam (海爾) 2014-12-22 14:38:00
推
作者:
fallen1 (猴光普照)
2014-12-22 14:39:00只不過自己碰巧生下來就是異性戀 高尚個屁
作者:
h70575 (豆乳)
2014-12-22 14:39:00推
作者: c7683fh6 (Jerry_Frost) 2014-12-22 14:41:00
加油
作者:
yeiloud (夜佬)
2014-12-22 14:43:00有peter的努力推文才讓我看到社會的進步 謝謝你 peter
作者: byzantines (公爵親衛騎士) 2014-12-22 14:44:00
推
作者:
tokyoto (東京京都)
2014-12-22 14:47:00台灣落後人家至少50年
一堆無恥獸父對女兒伸魔抓,再那邊跟我說異性戀家庭最完滿 呵
作者:
asd601023 (FISHESTICK)
2014-12-22 14:48:00推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4-12-22 14:51:00
會歧視的人都不會覺得自己是歧視
作者:
tkps21 (飛舞的銀æ森林)
2014-12-22 14:52:00推 加油
作者:
love0207 (p'_'q)
2014-12-22 14:59:00黑人跟白人結婚不會有愛滋病耶ㄏㄏ
環保團體要不要出來,照反同性婚姻人士的發言,人類數目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14-12-22 15:00:00
樓上異性戀也會得愛滋 你跟塊木頭結婚比較快抱歉我說的是噓的 love 用love當id做hate的事 呵
作者: h6j2uv (兵航) 2014-12-22 15:02:00
推
作者: entay (一切都會過去的) 2014-12-22 15:04:00
無知帶來恐懼,加油!台灣一直是亞洲很開放的國家~
作者:
jevix (過氣小菜尉)
2014-12-22 15:05:00加油
作者:
wow5050 (Live Dangerously)
2014-12-22 15:06:00推
作者:
marderly (AMeiZING!!)
2014-12-22 15:06:00加油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4-12-22 15:06:00不覺得
作者: Neve5566 (蒙奇D魯蛇) 2014-12-22 15:07:00
那個神有沒有原則啊到底?
同性戀結婚有啥必要反對 倫常都出來了 理由這麼難想啊XD
作者: keefar (喔) 2014-12-22 15:08:00
推
作者:
manshe (免洗)
2014-12-22 15:11:00愛滋病又不分性別. 只要做好教育跟宣導, 別再汙名化了
先解決愛滋病的問題再來講人權高危險群是鐵打的事實 沒有任何一點汙名化
作者:
gigaer (小寶)
2014-12-22 15:13:00鐵打的事實跟他們結婚有何關係 那這樣肝病高危險也別結了
作者: Ignor (鬥塔老師) 2014-12-22 15:18:00
推
作者: casperrrr 2014-12-22 15:18:00
推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2-22 15:19:00
異性戀來推,我支持同婚也沒愛上同性,但絕不會和歧視他人的人在一起。護家盟根本止兀自己人
作者:
brnissl (幸福是觸手可及的)
2014-12-22 15:19:00推~~~同志也有應享人權
作者: casperrrr 2014-12-22 15:21:00
體液傳染也是某些肝病的傳染途徑之一
作者: feresa 2014-12-22 15:23:00
確定異性戀都會戴套?
很好奇那些噓的敢在現實大聲這樣講嗎敢正大光明的歧視嗎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14-12-22 15:30:00
現在反同的才會被歧視吧 呵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4-12-22 15:37:00
無腦又來噓 又來秀下限惹發現蛆蛆跟恐同 好像都是同一族群XD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4-12-22 15:47:00
推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2-22 15:52:00天才小釣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