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人獸交很可怕」呂學樟反婚姻平權 綠委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4-12-22 15:16:48
公投吧
而且採相對多數
看誰的票比較多
法律畢竟是為人民而設
如果大家覺得OK 我也不再反對同性婚
但是無論誰輸
至少10年內閉嘴 讓社會安靜一下
作者: w3160828 (kk)   2014-12-22 15:17:00
公投 光是題目就可以吵了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4-12-22 15:17:00
什麼都公投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4-12-22 15:17:00
想太多 台灣人才不會乖乖閉嘴10年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2-22 15:17:00
你怎麼講得一副多數派的口氣... 反串嗎 XD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4-12-22 15:17:00
專業反串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4-12-22 15:18:00
連人權都需要公投 鬼島不意外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2-22 15:18:00
結果是一個北連中胡,海水退潮了才在找褲子穿...
作者: Leeng (Leeng)   2014-12-22 15:22:00
有人會罵你勞民傷財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2-22 15:22:00
美國不也公投 某些人真好笑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5:22:00
你明顯怕了 你先去改公投同議題要等十年吧 別那麼怕 好笑
作者: poi36926 (卡哩喔咖)   2014-12-22 15:23:00
說立委廢要公投也不要 真難搞阿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2-22 15:24:00
這時候要改口美國某州公投是鬼州不意外嗎XD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2-22 15:26:00
這有什麼好怕的... 就投完等著看反對票崩潰罷了 XD
作者: finite   2014-12-22 15:29:00
至少閉嘴五年,也沒什麼好崩潰,就眾人的智慧勝過個人
作者: ange09 (玖)   2014-12-22 15:29:00
我也覺得可以投啊 可是立委都只會說這樣會人獸交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2-22 15:32:00
有點意外,我以為你會否認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
作者: ange09 (玖)   2014-12-22 15:32:00
你這種問法核四服貿都出現過 順便說別人不敢 不會過
作者: mydandy11 (杜)   2014-12-22 15:33:00
所以民調都超過半數支持了 還在沈默的多數嗎?
作者: ange09 (玖)   2014-12-22 15:33:00
奇怪欸 然後都說別人是才少數 但其實根本連投的機會都沒
作者: silencemars (mars)   2014-12-22 15:34:00
可憐
作者: Alanovel (下雪的沙漠)   2014-12-22 15:35:00
說不說基本權的,請舉證說明為何不是基本權你也說是契約了 依契約自由原則 你憑什麼管制?
作者: finite   2014-12-22 15:37:00
婚權是衍生人權,非基本人權,否則兄弟就可以結婚
作者: mividaloca (Iker)   2014-12-22 15:37:00
來公投啊 請去看目前諸多民調
作者: Alanovel (下雪的沙漠)   2014-12-22 15:37:00
如果不是基本權 那異性戀婚姻不應該被保障 請廢972
作者: mividaloca (Iker)   2014-12-22 15:38:00
請論述為何同性戀不配獲得衍生人權<=這啥
作者: Alanovel (下雪的沙漠)   2014-12-22 15:40:00
錯誤類比,同性戀和親族通婚不同,無血緣關係
作者: byzantines (公爵親衛騎士)   2014-12-22 15:41:00
這說法的相對是同性戀也有權要求國家配給"伴侶"啊爭的是權益,不是人好嗎
作者: Alanovel (下雪的沙漠)   2014-12-22 15:43:00
再錯一個:基本權是否有向國家主張給付,是另一個問題,否則憲法增修條文保障人民居住、工作權,怎麼會有人沒房子住、沒工作?多讀書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5:45:00
你先唸一下公投法是幾年不能同議題再說啦 連這都錯不要那麼怕好嗎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4-12-22 15:46:00
請別人多讀書之前 先看看自己讀了多少書吧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15:46:00
快去叫護家盟推公投啦 我一直在等你啦 就怕你不敢啦現在就去打你手邊的電話叫護家盟公投啊 進去 現在
作者: Alanovel (下雪的沙漠)   2014-12-22 15:52:00
那些是「生存」的最低要求,是生存權的主張,職訓是工作權提供協助,不是給人民工作
作者: apteekki (旅行是為了要回家)   2014-12-22 15:54:00
同性婚的權利是屬於同性的,不該由異性戀決定吧
作者: Leo4891 (Leo)   2014-12-22 16:11:00
挺同的怎麼個性都這麼嗆? 我倒不覺得是社會多數
作者: i9100 (i9100)   2014-12-22 16:15:00
那不就是用多數來決定少數的權利? 偷換概念喔
作者: saul17 (阿堯)   2014-12-22 16:41:00
大家一起來公投tagso可不可以跟正咩交往 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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