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魔富少李宗瑞因下藥迷姦女子,今年9月被高等法院二審合併判刑30年,全案目前正上
訴最高法院,至於李宗瑞偷拍20名被害人所犯妨害秘密罪部分,高等法院二審裁定李宗瑞
應合併執行3年2月徒刑,不能易科罰金,李男不服,提起抗告,今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李男被控從2009年起,在台北市夜店以下藥方式帶走34名正妹回家性侵並偷拍,被檢方起
訴求刑30年,但一審僅依9個乘機性交罪將李男判刑18年半、15個妨害秘密罪判刑3年10月
、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40天。
全案上訴高院二審,改認定李男性侵20名女子,依強制性交、乘機性交與妨害秘密等罪,
判李男共79年7月徒刑,依法最高執行30年,至於恐嚇危害安全罪改判無罪,但李男須賠
償17名被害人共2745萬元。李男繼續上訴,因妨害秘密罪屬於二審定讞罪名,高院裁定合
併執行3年2月徒刑,李男針對此裁定提起抗告,今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黃哲民/台北
報導)
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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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總算還瑞哥清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