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n83 (遠~)》之銘言:
: 說實在的
: 我完全贊同同性婚姻
: 他們結婚也不會影響到別人,何嘗不可?
: 但是我對同性結婚後領養小孩適合與否有疑慮
: 自然而言,同性生不出小孩,所以只能用領養的
: 問題是,這樣小嬰兒在成長過程中
: 會不會有認知的混淆?
: 因為父母在小孩人格養成本來就各有不同角色,如果是兩個爸爸沒有媽媽,真的不會對成
: 長有影響?
: 我這邊的影響不是說小孩也變同性戀之類的,而是性別角色的概念跟對兩性的理解
: 家庭教育在初期真的會大大影響孩童
: 在提倡同性婚姻時是否該把領養小孩分開討論?
: 畢竟這會牽涉到另一個小生命
: 而他並沒有選擇的權力
我也贊成同性婚姻
假如日後同性婚姻是法律上所認可的
那理所當然,這些家庭也應該有領養小孩的權利
不該有雙重標準
我們常看到新聞有鬼父性侵自己的親生兒女
我們常看到有毒蟲母親拋棄孩子走他鄉
種種虐待事件
不在期待中出生的孩子
不負責任的父母
在幼時刻劃下的傷痕
造成他們生命中巨大的陰影
以至於日後在性格上埋下的偏差的種子
長大了以後更加惡性循環
危害自己的下一代與社會
但這些家庭不都是一父一母?
他們有把孩子教得比較好嗎?
這些孩子,就有選擇權嗎?
我相信
小孩子成長的順利與否
與血緣、家長性別無關
而是在於父母給了孩子多少愛
多少關懷
問題是現在這個社會,對於同性戀接受度還是比較低的
不管是受儒家道德拘束太深也好
宗教信仰問題也罷
甚至你覺得看不順眼
也能當作反同的理由
但他們也只是想像一般人一樣罷了
被承認
被肯定
正大光明 被法律所保障
很可惜的是我們台灣對於"同性戀"
很多人還是充滿蔑視、偏見、側目的刻版印象
同性戀的孩子成長的過程,
會否承受過多異樣的眼光
甚至造成同齡孩子的霸凌?
領養配套的篩選措施是否足夠嚴謹?
社福單位 兒少法的修正等等..
本來就有很多很多的問題
這才是委員們應該關注的方向
不是扯他媽甚麼人獸交
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