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4-12-22 19:33:35我覺得這還是律師嗎?
拿一些怪例子來比喻
目前社會來說 同性婚就是一種違反公序良俗的契約
是"無效的"
你硬要官方認證無效的契約為有效
那是很怪的邏輯
除非社會覺得同性婚不違反公序良俗
那就可以
所以公投來看看社會願不願意接受
是個方法
硬要拿幾個不精確的民調來說並非違反公序良俗
根本沒有說服力
世界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同性婚
why?
相信答案很清楚了吧
作者:
bee5408 (aki)
2014-12-22 19:35:00世界上只有"15"個國家不歧視同志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4-12-22 19:35:00世界上只有15個國家不歧視
作者: x5533461 (支持核能就是支持台灣) 2014-12-22 19:36:00
世界上有15個國家淪陷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4-12-22 19:37:00同性婚不違反公序良俗,恐同才是違反公序良俗
作者:
st093 (橘 真琴)
2014-12-22 19:38:00世界上有15個國家被網羅 要毀滅了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4-12-22 19:38:00台灣當第16個不歧視的國家很好啊問題是同性婚就不違反公序良俗,拿違反公序良俗來駁同性婚跟本莫名其妙
作者:
cpper (韓立)
2014-12-22 19:43:00男同性戀要是結婚叫對方爸媽公婆,人家一定會崩潰吧
作者: forkc (孤獨的戰士(♂)) 2014-12-22 19:43:00
推
作者:
gogoegg (--)
2014-12-22 19:45:00同性戀結婚不是問題 能不能領養小孩才有爭議
作者: jengjye (建) 2014-12-22 19:46:00
界鹽腦....你投國民黨的對不對不要否認
作者: drigo 2014-12-22 19:46:00
民法第1、2條要不要重看一下?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2-22 19:48:00違反公序良俗?誰的?沉默多數嗎?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12-22 19:48:00只會腦補 基本人權都不懂
作者: zfebhee 2014-12-22 19:58:00
你很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