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dy893011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之銘言:
: 同志支持者最喜歡把「滑坡謬論」放在嘴邊
: 認為 開放同性婚→開放近親婚→開放人獸婚→開放一夫多妻 是一個標準的邏輯謬誤
: 但事實上 真是這樣嗎?
: 一個核心的理論 「每個人都有權與自己所愛結合」
: 原始的婚姻模式,必須符合一男一女、滿十八歲、非親等內的法律要件
: 除此之外,任何人都可以憑藉自己的意願來選擇結婚
: 同志支持者核心理論就是強調 「與自己所愛結合有什麼不對?」
: 當然不對 不對的原因很簡單
: 同志不能結婚 原因與爸爸不能娶女兒 不能娶14歲女童 不能嫁給一隻狗
: 原因是一樣的 婚姻專屬於一男一女 這是依據社會倫常所訂定的規則
: 為社會上大多數人所接受
: 有人強調結婚是人權
: 請問婚姻是一種怎麼樣的權利? 他只是透過擬制來架構家庭關係與權利分配的制度
: 與民權的哪一項有關?
: 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財產、平等?
: 有人說平等 好好笑 你與我 都可以成婚
: 只是你既不能嫁給爸爸 也不能娶一條狗 也不能與同性結婚
: 這點我們是平等的
: 族裔的正常繁衍 主要靠的就是一般雙性戀的結合
: 而為了讓這種結合有一個穩定的法律狀態 因此法律定義婚姻 讓權利穩定
: 按照核心邏輯 與所愛者結婚為人權 那何必還要有這麼多不必要限制?
: 多元成家的支持者的邏輯謬誤在於
: 在現行的民法思考底下 『近親相姦』、『人獸交』、『一夫多妻』、『娶幼女(童)』
: 、『同性結婚』 都是一樣不可行的 即使你「真心所愛」 有是不行
: 建議找個終南山隱居起來 自己知道就好
: 其實這種畸形的家庭關係 不知道有什麼好支持的 甚至根本不應該被討論吧?
: 說恐同症其實蠻好笑的 我倒覺得這是一種恐病症
: 比如恐愛(滋病)症 因為去喝茶吃魚 覺得自己好像有點發燒起疹 就開始瘋狂去檢驗HIV
: 比如恐癌症
: 因為有許多罹癌跡象 但又不敢去看醫生 或者驗出癌症 不願意接受事實 不願好好治療
: 這些都是病態的徵兆
: 我們回到恐同症 我想就是發現自己同性戀 恐懼的需要紮稻草人轉移焦點
: 這種症狀就可以稱作恐同症 應該要好好正名
: 再來就是多元成家朋友說同性戀生而如此 不應該被歧視?
: ??????????????????????????????????????????????????
: 不認同多元成家 也是生而如此 那能不能請你們尊重一下?
: ※ 引述《tagso (我愛妳,妳愛我嗎?)》之銘言:
: : 為什麼人獸交是汙衊同志?
: : 人可以愛動物 這也是人權
: : 喜歡跟動物愛愛 這也是自由的一種
: : 我看不出來這跟汙衊誰有關係呀
: : 話說紅毛猩猩才剛剛在阿根廷的法院獲得人權
: : 如果講求廣義的人權
: : 那也應該將人獸交列入保護的範圍之內
: : 畢竟依民進黨段宜康立委的看法
: : 法律應該保護弱勢
: : 那人與野獸更是弱勢中的弱勢
: : 是否應更加立法保護呢?
雖然我反對婚姻平權裡的反歧視條款,不過還是吐嘈一下某篇。
婚姻也許一開始是專屬於一男一女,依據社會倫常所訂定的規範。
但衍生到現代社會已經不僅僅如此,最直接的就是財產分配和醫療照護。
財產夫妻有應繼分的部份,而夫妻也有決定另一方醫療方針的權力(如果當事人昏迷的話)
。
不能結婚代表他們要預先簽好一大堆授權書,醫療方針我不知道有授權書會不會大於血緣
親屬。
婚姻平權其實包含了女權的去性別化以及同志的婚姻還有侵佔社福兒童權利的反歧視條款
。
手機打字就不談那麼多,也不附資料來源了,是去年看的文章。
你擔心的那些,其實在婚姻平權不會發生,願意套進一對一關係的同志才會結婚,他們只
是同性別,並沒有反道德。
舉例來說,法律有條寫到生不出小孩可以離婚,不過同志願意先套進婚姻框架再更改,不
覺得有什麼好反對的。
你懼怕的某些反道德行為在於另兩個沒下文的法案,雖然他套著憐弱的外殼....
對於台灣人來說,另兩個法案太先進了,應該不用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