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開放同志婚姻與開放近親婚姻的差別????????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2:09:55
※ 引述《applp741 (土著)》之銘言:
: 各位鄉民 魯魯 大家好 這篇不是妹妹文,只是想釣出各位強者
: 同性婚姻是勢必要開放der
: 但本魯有個疑惑
: 若近親之間 與 同性之間的愛 在都是兩情相悅的前提之下
: 那我們為何只開放局限於同性之間?
: 小魯認為原因本該為:近親之間可能會有基因上的問題
: 但他們選擇不生小孩就可以了吧?
: 我們只是因為近親之間會生小孩可能會造成問題,因而立法禁止,這樣是不是怪怪的?
: 若是這樣,同志婚姻是不是也可以因為其可能會造成???問題,因而禁止
: 當然我明白會有非自願第三方(直系血親小孩)的差別,但還是有點想不太通
: 有沒有禁止近親之間婚姻其他原因的八卦?
原pp大大以及樓下眾多鄉民們
對於將同性婚姻與近親
甚至人獸相提並論一事
本人我感到相當訝異
我想
也許是因為大家對同志的不了解才會有此謬論
以下我先澄清一些事實與我的想法
1.同志並非可以選擇
如題,根據多項研究顯示同志會不由自主的受同性吸引是天生基因就決定的
與近親或愛上動物這種可以選擇的愛情不同
(如果有研究顯示這些也是基因決定的我就承認我孤陋寡聞)
也許有人會反駁選擇愛上誰是人之自由權
不過就連少部份的人不可控制的性傾向都無法保障其權益
這個社會怎能一口氣就將人可以控制(選擇)的部分也去顧及
這是社會有沒有準備好的問題
進步是一步一步的,怎呢一蹴可及?
2.同志要求婚姻權並非想學異性戀
同志追求的並不只是一個異性戀婚姻制度底下的虛名
而是常常被異性戀忽略的
在婚姻制度之下的法律保障
你以為
當你出了嚴重車禍
你的妻子代替你做手術的決定是理所當然的嗎?
你以為
當你們一方死去,配偶可以分配到遺產也是理所當然的?
這些種種大家視為理所當然的權利
同志們什麼都沒有
所以這就是同志爭取婚姻全的主要理由
以上兩點是我的想法
謝謝指教
作者: whatman   2014-12-22 22:11:00
講幾百萬遍了,但護家盟會繼續無視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4-12-22 22:11:00
自從蔡依林拍mv後 就開始一堆手術簽名的救援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4-12-22 22:12:00
他們聽得懂的話就不會一直跳針了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4-12-22 22:12:00
你們可以找異性結婚阿 不就解決了
作者: whatman   2014-12-22 22:12:00
樓上開始跳啦~
作者: carriar (我跟自己...不太熟)   2014-12-22 22:14:00
我也覺得要保障同志繼承權跟共同生活互負權利義務的法律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4-12-22 22:14:00
臺灣不被國際承認是國家 被中國統一不就解決了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4-12-22 22:15:00
大概是這種跳針邏輯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4-12-22 22:16:00
推 carriar 可不可以不要改變婚姻的定義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4-12-22 22:16:00
有啊 古代稱為乾親或契親啊~但就算用其他的用語 還是會被無止盡的跳針阻止啦 結案
作者: isolalin   2014-12-22 22:18:00
噓二樓,你他x的救援!講那什麼沒人性的話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2:18:00
回ca大,我認為將同志婚姻與異性戀婚姻歸為統一名稱
作者: isolalin   2014-12-22 22:19:00
事實上那本來就是很多同志交往的陰影之一,人都會老會病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2:19:00
有助於消除社會歧視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4-12-22 22:19:00
他x的什麼 說清楚阿歧視的現象不會因為名詞改變就真的改變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2:21:00
我也贊同婚姻一詞的原本定義不變,上文只是用某些人可以了解的方式表達
作者: isolalin   2014-12-22 22:24:00
說你講的話沒人性,夠清楚了嗎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2:25:00
回qq大,你知道以前婦女不能投票嗎?至從有了投票權後漸漸婦女參政權也被認可了啊
作者: carriar (我跟自己...不太熟)   2014-12-22 22:25:00
蔡依林的mv最感動的那幕稱"她是我妻子"~感覺是同性戀關係
作者: isolalin   2014-12-22 22:25:00
有你這種人在歧視當然不會消失,跟用什麼名詞無關!
作者: carriar (我跟自己...不太熟)   2014-12-22 22:26:00
中有類似異性戀的夫(男)、妻(女)角色!!但其實也不是~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2:28:00
回ca,其實我認為是妻妻模式喔~
作者: carriar (我跟自己...不太熟)   2014-12-22 22:28:00
同性就是單純被同性吸引~不是在同性角色裡扮演另一性對吧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2:31:00
沒錯啊就只是很單純的互相吸引,名稱只是便於歸類法罷了,有時會使用並不代表認同其刻板影響
作者: carriar (我跟自己...不太熟)   2014-12-22 22:34:00
我只是提議而已~很高興有共識!!應該要避免跟異性戀混淆~像婚姻中的嫁娶~如果用在同性戀 感覺就~又刻意有別男女~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4-12-22 22:38:00
isolalin 有我這種人 也是種歧視喔~女性投票 跟 同性戀關係 我不會混在一起談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2:45:00
原來不一樣?!那為何不一樣呢?不理我了@@我很認真問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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