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呂學樟與尤美女的看法都很有趣
呂學璋將同性婚姻與人獸交對應,這是一個錯誤
人獸交應該對應同性性行為,而不是同性婚姻,並且,人獸交應受保障
以下將說明為何人獸交應立法不得禁止
人獸交遭受到最大的阻力在於無法確認動物的意願,與動物權兩項
但這其實並不成立,為什麼呢
先說結論
凡事可殺的都可與其性交
凡事可拿來做實驗的都可與其性交
凡事可買賣的都可與其性交
原因是,依據比例原則,若罰越重,則罪越重
因為沒有什麼好理由可以指出對動物犯下罪行的嚴重性排序會與人類不同
所以,我們可以用刑法來比較已知合法行為與人獸交的嚴重性
比較的結果如下
殺人的刑責比強制性交重,重傷害也比強制性交重
由於買賣動物不可避免的觸犯296-1,因此也比強制性交重
既然上述三種行為都合法,因此,除了極少數的動物之外
我們都可以與其交配而不必理會其意願
說完呂學樟,再來看尤美女
尤美女說,所謂「人獸交」等言論根本是污衊同志的發言
這絕對是一個錯誤
因為同性交配還需要徵得對方同意,如上所述,與動物交配根本不用
如果我們將交配行為的限制性排序,應該是
與tenga交配 = 與腳踏車交配 < 與動物交配 < 異性交配 = 同性交配
所以,尤美女完全搞錯了,他根本用同志性行為來污蔑人獸交
最後整理兩個我覺得很有趣的論點
1.
如果同性可以結婚,那麼兄弟可不可以結婚?
如果兄弟可以結婚,那兄/弟姐/妹有一方不孕,可不可以結婚?
如果兄/弟姐/妹有一方不孕可以結婚,那麼依據信賴原則,沒有人不孕可不可以結婚?
反過來說
如果兄/弟姐/妹不能結婚,為什麼兄弟可以結婚?
如果兄弟不能結婚,為什麼同性可以結婚?
如果同性不能結婚,為什麼異性可以結婚?
2.
有人批評護家盟藉由將所有少數權利綁在一起,企圖阻止同性婚姻通過
但依"點牛排只上牛排醬的香港普選"這篇文章介紹的方法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685/412309
我們會發現,只有同性婚姻通過絕非次佳選擇
因為,支持同性婚姻通過的主要論點也是支持其他案的論點
只有過同性婚姻反而是一個糟糕的情況,因為一致性會受到嚴重的打擊
所以,在這個議題上,護家盟是對的,其他人反倒犯了馬政府Z>B的錯誤
作者:
pulesiya (hahaha)
2014-12-22 22:32:00喜歡人+狗 父+女的請去成立團體爭取 和甲甲扯一起幹嘛?
作者:
netburst (133 134 592)
2014-12-22 22:33:00都是相愛阿 都有人權 為何還要另外申請
又在扯倫理跟遺傳疾病,甲甲普世價值又是誰說的?遺傳疾病問題莫非有缺陷基因的人都該單身?
為啥要傳宗接代才能結婚?頂客族跟不孕者也該被禁婚?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12-22 22:36:00還在扯近親阿?看來不懂的明明是你阿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2-22 22:36:00有沒有一堆智力測驗不過的都浮出來了的八卦
倫理是人訂的,你說近期不倫,別人說同性不倫又怎辦?
近親容易增加遺傳性缺陷基因出現的機率 避免是合理的
作者:
netburst (133 134 592)
2014-12-22 22:38:00傳宗接代是天職
作者:
pulesiya (hahaha)
2014-12-22 22:39:00甲甲團體本來就只管這些, 沒人說你不能支持修法近親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2 22:39:00ZZZZzzzzzz
喔? 請問一下五倫哪一倫有提到同性不倫的? 說明一下?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22:40:00推 我難過 他們就是線性邏輯式思維啊!!! 你得到它了
作者:
pulesiya (hahaha)
2014-12-22 22:40:00牽一髮動全身,那就像DPP立委和甲團體提出說服力的理由阿
作者: Yuhja (Yuh-Ja) 2014-12-22 22:41:00
傳宗接代才是普世價值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22:41:00古代沒想到現代人可以搞出這種 現代人太誇張
作者:
pulesiya (hahaha)
2014-12-22 22:41:00你說服得了人 就會有越來越多人支持阿
龍陽之癖春秋戰國就有了 還現代人太誇張咧下一個好笑的講法是甚麼? XDDDD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4-12-22 22:42:00請在本板本面搜索 德國 支持亂倫除罪化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22:43:00還是沒不可人獸交的古訓 .....所以可以人獸交?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2-22 22:44:00想想也是 我欺負動物挺多罰三千 你禁止我你違反人權讓我們把人獸交放進入多元成家 萬物有靈真愛無敵
這麼重視動物權 怎就沒看這些人對屠宰場吭聲氣?又是老梗 非人動物無法建立明確行為表達能力所以不在法律的規範之內 還有其他說法嗎?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4-12-22 22:47:00有啊 狗本貓本兔本 不准他人吃肉 你在宰殺動物前有問過動物的意見嗎?貓狗就算了連兔肉都要管
除非你能明確說服眾人動物是想要跟你性交的 否則人獸交一輩子不可能被法律保障 想要放進多元成家的可以醒醒了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4-12-22 22:48:00你可以表達不可吃兔肉 別人就應該因為你反對不吃 神邏輯
在法律上動物就沒有行為能力 還要跳針人獸交跳多久?
作者:
haoandrea (haoandrea)
2014-12-22 22:48:00法案就禁止近親 抵觸定義 還說什線性邏輯?
作者:
set21 (喔)
2014-12-22 22:49:00這篇要點水準才看得懂邏輯和本意,無限期支持反對者現身秀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4-12-22 22:49:00動物不可性交 可殺? 這邏輯是?
動物也沒有辦法負擔人類義務 所以沒辦法享有權利對了 我從來都不覺得生兒育女是人類應負擔義務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23:08:00只有公獸與男的那部分才能比喻為同性性行為還有 大多數的近親亂倫都是異性戀
就跟你說獸交與同性性行為無關啊亂倫是異性戀什麼相關?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2 23:11:00本來就無關 只是硬要比的話別人也可說和異性性行為更相關要不然 人獸不論同性或異性性行為都是不同的兩回事
作者:
over999 (唉呦)
2014-12-22 23:22:00有請台灣沒生小孩的夫妻都判婚姻無效喔 謝謝
作者:
mmert (mmert)
2014-12-22 23:28:00八卦版首噓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