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Ashinji (初號機)》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闖紅燈被撞飛 行人獲賠37萬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4年12月22日10:46
: 彭姓女清潔工去年2月間凌晨0時許,闖紅燈穿越台北市八德路三段與寧安街口,
: 遭行經該處的趙姓計程車駕駛撞飛,雙膝蓋骨碎裂,至今不良於行,
: 趙男辯稱這是假車禍,
: 法官認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
: 不論是綠燈或紅燈,均應禮讓行人先行,趙男應負7成過失責任,判賠37萬元;仍可上訴。
: 刑事部分,趙男(62歲)已遭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趙男
: 指出,案發前,他被對向的車閃了一下遠光燈,看不到前面,然後就撞上彭婦(63歲),然
: 後就有人將他的車窗打破,像是槍擊案,原告根本是在演戲,是假車禍,不論他有沒有撞
: 到人,就只想賠2萬元,但對方竟索賠100萬元;彭婦說,她至今不良於行,生不如死。
: 法官審理認為,依據現場錄影畫面,趙男對向車閃燈3秒後,趙男才通過案發地,視線應
: 不會受影響,且即便對向車輛有閃遠光燈,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也應緩速通過,不能以此
: 為藉口,法官認定,這不是假車禍,彭婦可請求金額為53萬餘元,扣除應自負3成過失責
: 任,賠償金打7折,趙男應賠償37萬餘元。(劉志原╱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ppt.cc/h3iX
: 5.備註:
: __寶的新護身符????
: 不論是綠燈或紅燈,均應禮讓行人先行
: PS:真被閃到,3秒回神也差不多吧??? 強大的鄉民要幾秒??
大概就上禮拜騎車的時候,隔50公尺看到一個婦人穿越馬路,斑馬線在他更前方大概20公
尺的距離,他是邊看我邊走,等到我越騎越近的時候,居然就把頭轉向另一邊…
你娘咧…以為我要讓他
我就繼續直直騎,騎到他右邊緊急煞車,他才把頭別過來還吐舌頭耍俏皮…
我說
吐什麼舌頭?這裡是斑馬線嗎?
然後就騎走了
你X的死三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