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志爭權「我們結婚礙到誰」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4-12-23 08:54:12
※ 引述《miku5566 (5566)》之銘言:
: ※ 引述《ianencored (江帥)》之銘言:
: : 台灣已經處於高齡社會、少子化國家
: : 如果你追一個女生追半天,她跟你說她是雷絲邊肯定會受不少傷害、進而對愛情喪志

: : gay
: : 以後社會都是男男配女女配,台灣日後平均年齡大概是50up,500年後,台灣將回歸
開?
: : 前的人口
: : 台灣就消失了,這就是你們想要的人權??
: : 我同意將此篇論述提供給護家盟作為盾牌^_^
: 如果今天台灣開啟同性戀結婚合法,那八卦的肥宅們會開始爭取跟二次元蘿莉結婚。到

: 台灣就真的亡國了。所以先例不可開始。同性戀族群很小。但台灣的肥宅蘿莉妹控遠遠

: 乎你想像的數字
我認為首當其衝的
是我國的勞動市場
我國勞動市場基本採取
保護主義
未來如果臺籍人士和外籍人士同性結婚
為了保障本國勞工因該要下去分析並建制配套才能允許通過同性婚姻法
其他有關我國有關夫妻改為同性的法律也都該重新審議
如同服貿 同性婚姻撼動我國
不應草率通過
作者: BaGaJohn (乂奧義Ψ煞氣の霸嘎囧乂)   2014-12-23 08:55:00
好了啦不要再亂了
作者: BruceLin (不要再try我的密碼了)   2014-12-23 08:55:00
牽線率太高 支持不下去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12-23 08:56:00
看不太懂,有中文翻譯嗎?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4-12-23 08:57:00
乾脆說怕以後法律規定每家公司最少要顧用5%的同性戀者?
作者: ben811018 (Booo)   2014-12-23 09:09:00
他們又不會生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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