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觸碰女乘客胸部 獲緩起訴
: 問:你在參選聲明提到,朋友曾勸告,你又不是什麼道德完人、不應冒著被人格謀殺的風
: 險投入補選,什麼意思?
: 陳:有一件事情,我放在心裡很久。
: 我曾經在大三那年暑假,因為在大眾運輸工具上,觸碰了隔壁女乘客的胸部,而進了警局
: ,最後在女方同意下,檢察官決定緩起訴;大四那年,也曾在夜店舞池裡面,有不當的肢
: 體觸碰,接受學校性平會的決議,開始心理諮商。在感情上,我也曾讓一些女孩受傷。
: 夜店不當肢體碰觸 進了性平會
: 這幾年來,這些事一直造成我很大的心理壓力。我不想隱藏這些曾犯過的錯誤,因為你問
: 起,我須誠實面對,現在也是說出來的時候,向當事人表示歉意,也供大眾檢視。當然,
: 在這裡重提往事,其實覺得很不安,因為涉及另兩位當事人。我還要為再提起這件事,向
: 兩位當事人道歉。
: 我知道參與選戰,必然得將自己這樣的過去攤開,但我還是希望能有這次機會,讓我們的
: 理念落實。
: 剩下的,就交給社會評斷。
我很好奇
這件事我想KMT早就知道了吧
為何之前不講出來???
是有何考量?
怕害了一個年輕人?
還是怕沒打壓到陳 反倒造成反效果 結果一堆人跑去摸人家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