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ehudi (soger)》之銘言:
: 台灣社會對性騷擾忍受度很低
: 看看報導因為性侵害入獄的 在獄中是受到怎樣對待
: 不過還好陳只是年少輕狂 也緩起訴
: 我想還是可以給他個機會
: 畢竟比起性侵害 性騷擾再犯率不高
: 他在擁有個比較好的社經地位後 應該就會比較有自信
: 也不至於再做出這種行為了
: 大家給年輕人一個機會吧
這事情要分兩個層面
1.陳他本人
這是三年前的事情,知錯能改又緩起訴,應該再給個機會
至於後續約炮.......約炮又不犯法
2.吱群
從這邊可以輕易觀察到吱群的雙重標準
最容易被拿出相提並論的就是wego吳了
wego吳外遇是道德問題,外遇的兩人起碼是合意通姦
而wego吳的老婆也沒告(通姦罪是告訴乃論)
此事件發生在2009年,至今還是被吱吱拿出來整天酸
回頭看陳的情況,此事件發生在2011年,被摸的也不是合意給人摸的
最後是被告了,然後寫悔過書、罰錢、取得原諒後才緩起訴
不管是道德上、法律上、時間遠近,陳都比wego吳來的更嚴重
但顏色不同,馬上就變成知錯能改,要給個機會
此例可顯見台灣人的雙重標準之重,看人都是選顏色選立場,沒有共通標準
不承認自己雙重標準的,請稍微在腦海中跑一下
要是今天爆出來的是王偉忠...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568/d568762.jpg
喔是王炳忠,那會是怎樣的結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