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ufugy (桃園昇)
2014-12-23 17:21:11本魯分析了一上午 發現文章都著重在 微挺
1.有沒有摸? 跟 2.是不是過失觸摸?
於是上網查詢 發現有一個案例
是多年前 有個癡漢 摸奶10秒以下被判無罪
之後陸續有多案例 也都是觸摸在10秒以下安全達陣的
http://ppt.cc/3MWD
微挺 應該是被這法院的案例給迷惑而誤入歧途
如果當時的法院可以判 摸奶10秒以下無罪
那麼 為何 當時純情的大學生 微挺 不行摸
我們是不是該探討 當時的 微挺 到底是摸了幾秒?????
這是法律的漏洞 而且是法院認證的正當行為
為何要讓 一個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來背負呢
有沒有到底摸奶幾秒以下是無罪的八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