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業者索賄 新北2公務員貪污起訴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養護工程課前課長林一明、前課員許晉維,涉嫌自2009年至去年間假藉
維修、保養停車場設備等業務,分別向承包業者索賄46萬、61萬元,甚至要業者配合出具
不實報價單,供2人詐領112萬多元公款。新北地檢署今依收賄等罪起訴林、許及10名業者
。
起訴指出,林、許2人從2009年起,多次利用經辦板橋地區公有停車塔設備維修、保養等
機會,假借買賣股票賠錢、要還地下錢莊借款等理由,向業者索賄,還要求業者配合提供
不實報價單,供2人向公所浮報工程款。
新北地檢署偵結,今依公務員不違背職務收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不違背職務交付
賄賂等罪嫌,起訴林、陳以及10名業者。由於林男矢口否認收賄犯行,檢察官痛批他嚴重
破壞公務員職務廉潔性,惡性重大且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從重量刑,許男與業者均坦
承犯案且犯後態度良好,檢方建請從輕量處。(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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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