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被揭露的犯罪事實通常其實只是冰山一角!

作者: ttwinu (阿雄)   2014-12-23 20:40:59
最近看到陳為廷自爆性騷擾的新聞,加上先前在女版看到許多板友的指控,
只能說,這傢伙應該是慣犯吧?
第一次被抓到是因為被公車上騷擾女生被主動抓出來!
第二次被抓到是因為夜店性騷少被主動抓出來!
但在電腦前的各位魯蛇應該不會不曉得,許多被性騷擾的人都不敢伸張
如果你跟我說這傢伙只有做過兩次,打死我都不相信!
Anyway!海水退了就知道誰沒穿褲子!做個結論!
1.這是他個人行為,不應該藉此汙名化學運,除非腦殘
2.我個人願意相信他現在應該不敢這麼大膽了,
但我質疑他是真心悔改,還是其實是因為爆紅而暫時壓抑
3.與許多人的看法相同,性騷擾跟外遇根本不能相提並論,性騷擾嚴重多了
4.反政府不代表適合作民代,我個人非常看好柯P,但不很看好陳為廷,
因為柯P除了批判犀利更讓大家看到希望,陳為廷只有反對但未讓選民看到足夠的藍圖
5.人人都可以反政府,包括特種行業、性侵犯、煙毒犯、殺人犯、......
但不是人人都適合擔任公職,如果以上種類的人跟大家說他們改過了,誰投得下去?
當然更生人也有滿多改過向善的,但這還是要長時間檢視才知道的,
畢竟更多更生人是再犯的,所以應該要長時間觀察才對,而不是他說改過你就相信!
當然有些人願意接受更生人,但你們不能批判那些不願意接受更生人的人
6.我願意再給陳為廷一個機會證明自己已經改過,
但要我支持他做為一個個參選人,等他先花長時間向大眾證明自己真的改過再說!
陳為廷現在可以參與政治,可是只適合當幕僚,
因為優秀的人這麼多,不只陳一個!也不是非陳不可!
為什麼我要選一個前科犯?除非他真的優秀到非他不可!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7.最後,請大家給陳為廷一個機會,
畢竟人都是會犯錯的!
但要告誡陳為廷,大家願意原諒你,但不代表就會支持你!這根本是兩回事
對了,回歸到正題,陳為廷性騷擾被抓到,我聯想到的這一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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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某些國家的公共交通系統的售票處是自助的,也就是你想到哪個地方,根據目的
地自行買票,沒有檢票員,甚至連隨機性的抽查都非常少。一位中國留學生發現了這個管
理上的漏洞,或者說以他的思維方式看來是漏洞。他很樂意不用買票而坐車到處溜達,在
留學的幾年期間,他一共因逃票被抓了三次。
  他畢業後,試圖在當地尋找工作。他向許多跨國大公司投了自己的資料,因為他知道
這些公司都在積極地開發亞太市場,可都被拒絕了,一次次的失敗,使他憤怒。他認為一
定是這些公司有種族歧視的傾向,排斥中國人。最後一次,他沖進了人力資源部經理的辦
公室,要求經理對於不予錄用他給出一個合理的理由。
  
下面的一段對話很令人玩味。
  先生,我們並不是歧視你,相反,我們很重視你。因為我們公司一直在開發中國市場
,我們需要一些優秀的本土人才來協助我們完成這個工作,所以你一來求職的時候,我們
對你的教育背景和學術水平很感興趣,老實說,從工作能力上,你就是我們所要找的人。
  那為什麼不收天下英才為貴公司所用?
  因為我們查了你的信用記錄,發現你有三次乘公車逃票被處罰的記錄。
  我不否認這個。但為了這點小事你們就放棄了一個多次在學報上發表過論文的人才?
  小事?我們並不認為這是小事。我們注意到,第一次逃票是在你來我們國家後的第一
個星期,檢查人員相信了你的解釋,因為你說自己還不熟悉自助售票系統,只是給你補了
票。但在這之後,你又兩次逃票。
  那時剛好我口袋中沒有零錢。
  不、不,先生。我不同意你這種解釋,你在懷疑我的智商。我相信在被查獲前,你可
能有數百次逃票的經歷。
  那也罪不至死吧?幹嗎那麼較真?以後改還不行?
  不、不,先生。此事證明了兩點:一、你不尊重規則,不僅如此,你擅於發現規則中
的漏洞並惡意使用;二、你不值得信任,而我們公司的許多工作的進行是必須依靠信任進
行的,因為如果你負責了某個地區的市場開發,公司將賦予你許多職權。為了節約成本,
我們沒有辦法設置複雜的監督機構,正如我們的公共交通系統一樣。所以我們沒有辦法雇
傭你,可以確切地說,在這個國家甚至整個歐盟,你可能找不到雇傭你的公司,因為沒人
會冒這個險的。
  這位仁兄在心中暗罵多聲"打倒帝國主義"之後,決定回國發展。由於有著海歸派的金
字招牌,他成為某個大學的副教授,並有望於最近被提升為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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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ture (馬球兒)   2014-12-23 20:41:00
希望大家能夠以大是大非看這件事情 摸胸也能保衛台灣
作者: umi74 (台灣老大哥)   2014-12-23 20:41:00
癡漢就不能愛台灣?
作者: ipinggoss (ipinggoss)   2014-12-23 20:42:00
非凡:要以憲法的高度看待這件事 了解嗎?
作者: a47135 (金屬史萊姆)   2014-12-23 20:42:00
你不知道某些人的目標就是你說的事項1嗎
作者: utley (chase)   2014-12-23 20:43:00
違停、襲胸 、妨礙公務、公然侮辱
作者: wattswatts (挖哩)   2014-12-23 2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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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中國黨?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4-12-23 20:45:00
有權勢後就是兩情相悅的約炮,怎麼看都很吸引人
作者: llokioo (*)   2014-12-23 20:46:00
認同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4-12-23 20:46:00
end
作者: a47135 (金屬史萊姆)   2014-12-23 20:47:00
本來支持學運就不等於護航違停,我的意思就是很多見獵心喜
作者: wattswatts (挖哩)   2014-12-23 20:47:00
快去揭發中國黨不為人知 黑暗的一切
作者: MacOSX10   2014-12-23 20:49:00
應該說痴漢挺廢死不意外 還是廢死當痴漢不意外呢?
作者: POWERSERIES (控訴社會不公)   2014-12-23 20:50:00
作為團體領袖被放大檢視是正常的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4-12-23 20:50:00
認同 陳適合當幕僚 有前科的人不適合走到前台
作者: waterfully (據說暱稱越長 字數就越多)   2014-12-23 20:51:00
這故事雖然是寓言 但很假啊~
作者: a47135 (金屬史萊姆)   2014-12-23 20:52:00
我單純就是就違停有問題=/=學運有問題這個問題回應,請不理解成 學運是正確的=該支持違停被斷字了,是"不要理解成"才對
作者: aglaeia (風花雪月)   2014-12-23 20:57:00
遺憾,我覺得外遇嚴重多了。性騷擾不可預測且不可歸罪於被害人。外遇可以預防且被害人(私以為)負婚姻契約的部分責任。
作者: gucci0801   2014-12-23 21:02:00
想知道故事的主角 能否告知 感謝你
作者: koeimeen (壁紙達人)   2014-12-23 21:03:00
推薦阿
作者: henrywcy (Dr.Henry)   2014-12-23 21:16:00
這篇認同
作者: max0928895 (阿銓)   2014-12-23 21:36:00
認同,陳維廷請知所進退
作者: Mrchungken (中肯一哥)   2014-12-23 21:42:00
推 學運歸學運 他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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