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slarace (有你可魯)》之銘言:
: 個人愛講自己收入多少應該是個人自由
: 限制員工不得披露其薪資
: 是不是已經侵犯到員工下班後的私生活呢?
: 為什麼會發展出這種貌似不太合理的契約呢?
: 而眾勞工朋友似乎也樂於遵守?
: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在美國不也是一樣?
因為薪資其實是你和公司談判的結果,
就像公司間商業買賣的結果一樣, 有些人有手腕談的高, 有些人就沒本事談的低.
雖然大家都知道有一個 range 在, 但不會有人會白目把結果到處宣揚一樣.
btw, 台灣很多人都被訓練的很古意, 但又很愛抱怨,
如果不滿, 去和老闆說啊!
事實上, 去說了老闆有可能不會加你薪, 但不說他幹麻要幫你加?
若是你還是只會埋頭苦幹, 就算到了美國, 不會 fight for yourself,
還是沒人會看見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