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ynightdado (大豆~(*′△`)/)》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我們結婚礙到誰」
: 3.完整新聞內文:
: 我有權利
: 立院昨審議攸關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民法》修正案,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開記者會力挺
: ,該聯盟財務長尤齡玉、資訊長蘇珊是同性伴侶,她們相戀四年後,今年六月在加拿大註
: 冊結婚。尤感嘆:「台灣政府剝奪我們結婚的權利,也剝奪我們與將來小孩一個合法完整
: 家庭的權利。」
: 尤齡玉說,她與蘇珊很想繼續住在台灣,但因打算生育孩子,若法令仍不允許同志成家,
: 半年後將再去加國進行人工生殖。蘇珊說:「我們結婚已六個月了,我們的婚姻生活在這
: 段期間妨礙到誰了?」
: 比中指槓護家盟
: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執行長許秀雯說,惟有修法承認同志婚姻,並給予同志扶養權,才
: 能確保子女最佳利益。
: 此外,因反對修法的護家盟昨早號召在立院大門前表達訴求,支持修法的跨性別者「吳小
: 姐」衝上前脫下上衣,赤裸上半身露出以口紅寫下的「停止歧視」,並舉雙手比中指怒嗆
: :「去你的護家盟!」
: 警員隨即將吳圍住,要他穿上衣服,但吳嗆:「這是我的權利!我的言論自由呢?」吳說
: ,看到一群人(護家盟)希望國家往退步的方向走,讓他很生氣,才脫衣嗆聲。
: 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妻子、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發言人陳嘉君及《聯合報》創辦人王惕
: 吾孫女王安頤,號召約十人在記者會現場抗議。陳嗆護家盟:「你們表達的是偏見,踐踏
: 人權!」記者黃揚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goo.gl/fM8YYM
: 5.備註:
「我們結婚礙到誰」?
一.
騎摩托車不戴安全帽
就算出車禍撞得頭破血流我也甘願
「礙到誰?」
二.
去地下賭場賭博
賭到身敗名裂,散盡千萬家財我也爽
「礙到誰?」
三.
心情不好跳海自殺,我活該自找
「礙到誰?」
既然都沒礙到人,怎麼警察還是要抓這些事情?
世上很多事情,本來就不是
沒有妨礙到他人就 等於 可以的
為了社會價值,風氣以及穩定
規定不行就是不行,管你怎樣
少在那邊雞雞歪歪,哭爹喊娘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4-12-24 14:18:00CD 樓下幫推簽名檔
作者: whylook 2014-12-24 14:18:00
廢文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4-12-24 14:18:00
幫3樓推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4-12-24 14:19:00廢文 下一位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4-12-24 14:19:00你舉的例子都礙到降低社會生產力
作者:
pinkchoc (紐航上的情人節)
2014-12-24 14:19:00補血
作者:
traumer (Traum)
2014-12-24 14:20:00嗯
作者:
carriar (我跟自己...不太熟)
2014-12-24 14:20:00補推~不過同志伴侶還是需要保障,但請用自己專屬的名詞!!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4-12-24 14:20:00
發費雯也是 礙到誰~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4-12-24 14:20:00完全沒有邏輯概念
作者:
shemale (我…我不是特意來肛你的)
2014-12-24 14:20:00原來同志結婚會頭破血流、身敗名裂散盡家財、會跳海
規定不行就是不行 那規定可以就是可以 該修的快修吧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2-24 14:21:00
政問也是啊,礙到誰了,我要八卦版重新開放
作者:
Xinlong (Ashyjet)
2014-12-24 14:21:00騎機車大家都要帶安全帽喔 大家都不能賭博 大家都不能自
作者:
k33536 (是什麼?)
2014-12-24 14:21:00推 安樂死 我病久了想死 礙著誰惹?
作者:
DRnkmo (雕兄)
2014-12-24 14:21:00補血
作者:
Xinlong (Ashyjet)
2014-12-24 14:22:00己跳海自殺喔 但是為什麼我們異性戀可以結婚 同性不行?
作者:
FERRE (熬夜總有藉口)
2014-12-24 14:22:00發文水準只能給噓
作者: wayne19 2014-12-24 14:22:00
主流價值未必對,是非不分拿來雞雞歪歪
作者: joseph0318 (酒色夫) 2014-12-24 14:22:00
我覺得你舉例邏輯有點問題 給你機會重舉
哈 那麼你車禍受傷也不該救你 要救你不用出人力出資援?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4-12-24 14:23:00每天這話題都要罝底…是不會派一個甲甲出來選立委哦…痴漢都有了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4-12-24 14:24:00Xinlong大多數異性戀靠自己就能生出小孩 同性大多不行
作者: k561an (o'_'o) 2014-12-24 14:24:00
神觀點
作者: joseph0318 (酒色夫) 2014-12-24 14:24:00
請舉證同性結婚對有礙社會價值 風氣 及穩定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12-24 14:24:00扯那麼多 就是不敢面對什麼叫基本人權?
作者:
k33536 (是什麼?)
2014-12-24 14:24:00對啊 GT們推個人出來選立委啊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4 14:24:00比喻不當 因為護家盟礙到同志 我可以不準你跳海沒
那雞雞歪歪不是規定不行的事喔 那位啥是你在雞雞歪歪?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4 14:26:00你想做的每件事你仍然可以做 而且沒有人攔你 頂多罰錢
作者: gn02297273 2014-12-24 14:27:00
中東法律還規定女人不能露臉呢 礙到誰?
作者: gn02297273 2014-12-24 14:28:00
以前美國法律也規定可以蓄奴 用法律來當舉證 可笑
作者: beibeing (小冰) 2014-12-24 14:29:00
勿反串
作者:
Xinlong (Ashyjet)
2014-12-24 14:29:00以前美國也規定只有男人能投票喔 法律有問題現在才要修
作者:
tonyhsie (一筆揮毫天下定)
2014-12-24 14:29:001. 其實礙到很多人 救護車跟醫療資源 其他受波及的人/車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4-12-24 14:29:00並不是因為中肯被噓 是因為邏輯不通被噓
作者:
tonyhsie (一筆揮毫天下定)
2014-12-24 14:30:00還有因為事故障礙 而擔誤到一大票人的時間
作者:
Xinlong (Ashyjet)
2014-12-24 14:30:00現在他們就是要修法 拿法律規定不行來說根本自打嘴巴
作者:
SamWhite (負心每是讀書人)
2014-12-24 14:30:00?反串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4 14:30:00比喻都是挑過 他也只能挑反面的例子了 都是不好的例子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4 14:31:00tonyhsie說得很好
作者: Walia (不錄) 2014-12-24 14:34:00
世界非常奇妙
作者:
tingjj (笑到併軌)
2014-12-24 14:34:00沒戴安全帽真的沒礙到誰
作者:
Connels (貓拳四郎 ○(#‵︿′ㄨ))
2014-12-24 14:34:00中肯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4 14:35:001. 其實礙到很多人 救護車跟醫療資源 其他受波及的人/車
作者: benson01 (天) 2014-12-24 14:39:00
完全錯誤,法律並沒有"禁止同性結婚"只是不具法律效力,並沒有違法
作者:
wenwfy (文)
2014-12-24 14:40:00法律是不認可同性婚姻
作者:
a1030400 (冰狗手軸生)
2014-12-24 14:43:00智商在哪? 找不到耶
作者: ilikefet 2014-12-24 14:43:00
施展高級治癒術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4-12-24 14:45:001.全民健保的國家. 你以為醫藥費全額自付?
作者: change1012 (kimi) 2014-12-24 14:45:00
這只是個共識問題..就好像為什麼不能賣狗肉一樣..
作者:
kaimai (折翼天使)
2014-12-24 14:45:00好帖我頂
作者: change1012 (kimi) 2014-12-24 14:46:00
所以乾脆辦個公投看會不會過吧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4-12-24 14:47:003.你愛怎麼死都是你的事, 這的確不犯法.
作者: change1012 (kimi) 2014-12-24 14:47:00
不能賣狗肉也不就是因為會讓某些人會不開心嗎
作者:
taidy (我家有個好動寶寶..^^)
2014-12-24 14:51:00中肯好文..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4-12-24 14:53:00本來就可以跳海 世堅跳過了 警察不會來抓
惡法亦法派的,法沒給的就不是人權,那就不用修法啦你怎麼這麼相信你的法律呀
不帶安全帽被撞死對方要負責啊,你要去跳海沒有犯法 慢走不送
作者: bigg8 (阿哩不打小里雞) 2014-12-24 15:26:00
扯 根本無關
作者:
haviccy (Daynioh)
2014-12-24 15:48:00補寫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4-12-24 16:24:00邏輯低下
作者:
fxabo (好喝)
2014-12-24 16:41:00腦波太弱 不忍心給你噓
比護家萌還寶,還有基層警察很血汗不要連敗處都摳他們
請問那哪條法律規定同性不能結婚?請你明確指出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