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襲胸10秒判無罪?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12-24 22:54:11
※ 引述《ishar99 ()》之銘言:
: 之前有則新聞 襲胸10秒判無罪嗎
: 法官:襲胸時間短暫,不足引起被害人性慾為由判決無罪
: 看報導waiting應該是10秒內摸完
: 為什麼還是被撻伐?
強制猥褻表示:
具強制猥褻之故意,目的在於性侵害被害人
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方法
猥褻行為必須是非性交行為、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之行為
性騷擾表示:
具有性騷擾之意圖,即主觀上須有性騷擾之目的。但並非以性侵害為其犯罪目的。
乘人不及抗拒而為之。行為程度較輕,且使用之手段有設限。
性觸摸罪是親吻、擁抱或觸摸他人身體隱私處之行為。
檢方用強制猥褻去告基本上是個智障
然後過這麼多年了還在流傳10秒無罪的,就不知道算是什麼了
不過這就是標準價槓欸逮完鄉親,大家公丟母丟啊?
作者: WINKAO (被約談中)   2014-12-24 22:56:00
不過真的大多數民眾很容易隨新聞標題起舞還深信不疑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12-24 22:56:00
反正為了抹黑學運什麼話都能說啦 法律算什麼?
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2014-12-24 23:02:00
是阿 這次是陳為庭自己抹黑自己 果然是作秀
作者: cwl79 (<><)   2014-12-24 23:30:00
那時還沒有性騷擾防治法 刑法也用不了 所以無罪 跟摸幾秒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4-12-24 23:38:00
記者超喜歡曲解判決的阿 都會故意畫錯重點當判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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