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議會/立委投票採取不記名投票
讓代議士當選後在國會殿堂可以私下進行暗盤操作與選票交易
這次的議長選舉買票傳聞每天都在新聞播出、繪聲繪影
這種不合民主潮流的議事規則理應被淘汰
而美國聯邦政府從第102屆開始,參、眾議院所舉行的所有議案投票,皆攤在陽光下舉行,
其中眾議院議長選舉,亦採行記名投票,且美國眾議員權限行使皆上網公開,以落實責任
政治,民主選舉中人民選上的代議士應在國會與議會殿堂為自己的一切行為向選民負責
請公民團體督促朝野立即修法讓議會投票採取記名制
讓議會程序一切透明化、公開化
有沒有公民團體還在睡的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