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拆公車專用道 沒送維持交通計畫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4-12-25 19:19:11
去翻了一下規定。
http://www.dot.taipei.gov.tw/public/Data/451911482671.pdf
第三條 於本市辦理之下列工程,工程主辦單位應於工程施工日一個月前,檢具交通維持
計畫向本府交通局申請審查,經核定後,應依核定之計畫內容確實執行,始得開始工程之
施工。但緊急性搶修工程或臨時借用道路作業,不在此限:
一 道路施工:
(一)使用本市快速道路、隧道、橋梁、車行陸橋、車行地下道等封閉型道路施工者。
(二)使用本市寬度十五公尺以上道路施工者。
(三)使用本市寬度八公尺以上、未滿十五公尺道路,施工達三日以上或單方向未能留設
三.五公尺以上空間供車輛通行者。
二 於道路外之基地建築工程,其建築工程總樓地板面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者。
三 其他經本府交通局及相關單位會勘認為對道路交通順暢及安全有重大影響之工程。
=====
佔用的路會超過十五公尺寬?新聞提到他們要把整個打碎再搬走,佔不了多少地方。
如果沒有,又是三天內完成,不用提呀!
難不成是第三點?可是他們不是有開會討論過了?
怎感覺是沒梗能罵所以硬提一個法規出來。
作者: couldifly (想飛)   2014-12-25 19:20:00
拜託法條看清楚
作者: TrueX67 (夏日的季節)   2014-12-25 19:20:00
這就是KMT 連幽靈公車都說的出口 哪需要這麼多法規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4-12-25 19:21:00
護航的太難看了~~~~~~~~~~~~~~~~~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4-12-25 19:21:00
那是指道路的計畫寬度 忠孝西路是一定超過15公尺的
作者: TCLanLanLu (比藍藍路還精)   2014-12-25 19:22:00
護航難看 路上一堆施工都不用交維 交通大亂囉
作者: getting (getting)   2014-12-25 19:23:00
本來就是為了搞你才提出來的,跟$390塑膠椅有異曲同工之妙
作者: joeyoyo83 (Si4oLee)   2014-12-25 19:23:00
下雨天拆除辛苦了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4-12-25 19:23:00
忠孝西路是39.34公尺計畫道路
作者: Syffence   2014-12-25 19:23:00
主詞是道路 15公尺是形容詞 使用到該道路就適用第二條
作者: coolda (cool)   2014-12-25 19:24:00
"臺北市工程施工期間交通維持作業辦法"不是法 沒有違法呦~
作者: sanguinesand (大根君)   2014-12-25 19:24:00
前面帶風向的也太難看了吧
作者: Syffence   2014-12-25 19:25:00
柯P下行政命令 根本就不需用前市長的命令來雕琢
作者: TCLanLanLu (比藍藍路還精)   2014-12-25 19:26:00
其實沒差 馬上審就好 30日只是給承辦時間而已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4-12-25 19:26:00
使用不是指全佔用orz 只要在其上施工就叫使用...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12-25 19:26:00
什麼是主詞是道路 15公尺是形容詞?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4-12-25 19:27:00
不過說真的 計畫其實也就是個制式文件而已
作者: skyringcha   2014-12-25 19:28:00
連國字也不會看,黨工程度這麼摟還想帶風向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4-12-25 19:28:00
8M,15M這個是有意義的 6M,8M通常是巷道 15公尺通常是四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2-25 19:29:00
市長換人就一定會過,但是剛換人就能立刻做工程,這擺明有很大的行政疏失存在,當然他們就會說這是緊急事件之類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4-12-25 19:30:00
道的道路 通常已經是次級道路了...另外"辦法"已經是法規了要經過議會通過的 不要太輕忽這種程序啊 老K最會搞這套了
作者: Syffence   2014-12-25 19:33:00
哪邊可以看得到要議會通過? 我只看到市政府令
作者: xyz1981 (永遠的反對黨!!)   2014-12-25 19:33:00
護航的有點難看
作者: legendrl (Legend R/L)   2014-12-25 19:34:00
KMT專用的辦法,其他人請勿輕嚐試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4-12-25 19:35:00
作者: Syffence   2014-12-25 19:36:00
唔...備查 不是通過...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4-12-25 19:37:00
所以是還沒通過的辦法嗎....?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4-12-25 19:41:00
說錯了 備查XD 但也不是沒有經過程序的內部行政規則而已啦
作者: kuter (卡特)   2014-12-25 19:55:00
一樓不要喊一喊人就跑了阿 XD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4-12-25 20:26:00
送計畫是為了讓從上到下所有相關人員(甚至包括清道夫)有一個明確的書面文字 讓大家了解到 在各自的職掌範內 何時 何地會發生什麼事 以及標準的應變方法 沒做過類似事情的人很難想像得到跳過幾個看起來繁瑣無聊的程序時 會帶動怎樣的繁瑣問提產生 例如萬一那時剛好重要單位接待重要外賓時要走這條路
作者: hgame   2014-12-25 20:29:00
頂多工務局被交通局罰錢而已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4-12-25 20:29:00
然後才發現施工 就會落人話柄甚至結怨 很麻煩的行政最礙事最難處理的就是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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