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性騷擾比較嚴重
偷竊的話是有分別的
像是義賊廖添丁 劫富濟貧
我是法官的話抓到就會同情他的動機
判輕一點
但是性騷擾就不同了
純粹滿足私慾
從沒聽過哪個性騷擾的人動機是正面的
都只是想自己爽而已
像這種就不應該輕易放過他
像是女高中生被性騷擾
根本就不用忍氣吞聲
應該告死他才對
不然一次得逞有爽到
下次當然就會繼續
像性騷擾和性侵害這種的累犯率根本就超高
就算抓去關完出來還是會想要性騷擾性侵害別人的
※ 引述《ivar0304 (我要活下去)》之銘言:
: 偷竊 OR 性騷 哪個比較嚴重?
: 我朋友想要4年之後選市民代表,
: 可是它國中的時候有偷竊過(在學校內/沒案底/只有被記小過),
: 想問一下要選前先承認嗎?
: 如果陳為廷"是偷竊"而不是性騷,
: 那大家會覺得比較沒那麼嚴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