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evenson (Stevenson)》之銘言:
你的民主素養真的蠻糟的....
: 先來說說民主吧.
: 少數服從多數, 數人頭代替比拳頭.
: 這是每個人都能琅琅上口的兩句, 但, 真正了解這個精神, 及為何這是民主的精神嗎?
錯了....你在故意改動觀念。
「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這才是全句,你完全無視了多數尊重少數。前一句的
意義在於多數決,後一句的意義在於協商的重要性。
: 以這次九合一大選為例, 藍軍輸了, 雖然不服氣, 面對民主, 也只能服從.
: 別在我們頭上貼上"順民"的標簽, 之所以服從, 正是因為我們深明, 民主是這個國家賴以
: 維生的基石, 不從民主, 國家必分裂而滅亡.
所以你是順民沒錯嘛!你只懂得服從,這不叫民主,這是完全的專制概念,就是上面說的
永遠是對的,你沒有自己的思考能力,沒有自己的判斷能力。
民主不是選上就任你玩四年,選舉和罷免同樣重要。更不用提人民的監督也一樣重要,如
此正當而應有的權力和想法在你腦中是不存在的吧!
: 反觀太陽花的支持者, 你們的民主素養, 老實說, 甚至不如連戰.
: 2004年即使因兩顆子彈風波落敗, 連戰選擇的, 是走法律途徑, 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重新
: 開箱驗票.
: 難看是難看了點, 畢竟是在法制下行事, 那是他的權利.
: 服貿爭議, 學運若僅在立法院場外合法遊行, 那所有人都會為你們鼓掌.
: 你們衝進了立法院, 癱瘓了議事, 訴求不成, 又衝進行政院, 被逼退後退回立法院, 由王
: 金平供你們吃睡, 洗澡拉屎一個月.
: 再怎麼偉大的訴求, 當脫序行為開始的那一瞬間, 便已化為烏有.
我想到了法學上的爭議,「惡法亦法」和「惡法非法」。壞的法律算不算法,要不要遵守
是一直以來的爭議點。
但還好我們是民主國家,對於不良的體制,身為真正國家權力擁有者的人民當然有權反抗
,當然有權反對。
而不是你這種面對亂搞的政權還要全力保護他的神奇想法....你真的在民主國家?
把罷免權還給人民,自然就會有符合你口中體制的做法。先弄壞體制再大談體制的重要性
,我可不吃「惡法亦法」那套。
「權責相符」後再來談體制好嗎?
(以下那堆廢話就容我刪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