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李全教遭重揭性侵疑雲 女模自殺身亡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4-12-26 11:37:13
※ 引述《mc12355 (低知識分子)》之銘言:
: 2005年08月03日 的新聞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50803/1950942/
: 李全教性侵案不起訴
: 檢:女子連受辱時間都不知
: 【蘇恩民╱台北報導】國民黨籍立委李全教被控性侵案,台北地檢署昨天偵查終結,認定
: 全案除告訴人A女片面指控之外,完全沒有任何具體證據,足認李全教及同案另一名被告
: 黃威智可能涉及不法,A女甚至連被害時間都無法交代,故於昨日對兩人作出不起訴處分
: 。
: 罪嫌不足
: 李全教得知偵查結果表示:「當初我在第一時間出面澄清自己根本不認識A女,但媒體仍
: 刊登相關報導,導致個人名譽受到很大的傷害,對我真的很不公平。」李還說:「我事前
: 不知道被告,期間也從未接過檢方傳票,更不曾出庭應訊,部分媒體竟然報導我當庭和A
: 女對質,實在很離譜。」
: 女稱遭強暴及恐嚇
: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A女宣稱,她很久以前在北市某PUB內認識李全教,兩人進而開始交
: 往,有一天,李全教約她到台北市忠孝東路統領百貨公司樓上的MTV見面,竟然在包廂
: 內強迫她為李進行口交,隨後並遭李強暴。
: 向媒體自稱當過模特兒的A女還向檢方指控,李全教事後教唆黃威智散布她行為不檢點、
: 男女關係複雜等不實言論,一度使她因罹患憂鬱症而自殺未遂,A女的父親因此寫信請李
: 全教出面安撫,不料,李全教竟又教唆黃威智於去年八月某一天,以電話恐嚇A女:「只
: 要誰敢對我跟我老大不利,就叫他逃到哪裡都待不下去。」A女不甘受辱,因此具狀控告
: 李、黃兩人涉嫌強制性交、妨害名譽及恐嚇等多項罪名。
: 證人皆指沒有印象
: 不過,檢察官先後傳喚黃威智及A女宣稱曾經目睹部分案情的證人陳成柏、梁鴻彬等人到
: 案說明,三人一致供稱對於A女指述情節完全沒有印象,甚至不知道李全教是否認識A女
: ,黃威智也否認曾恐嚇及妨害A女名譽,此外,並無任何積極事證,足以認定李全教與黃
: 威智可能涉及不法,故於昨日以全案犯罪嫌疑不足為由,不起訴處分。
: 2005年的新聞,原來在檢察官那邊就直接不起訴了!
: 連法院都不用上。
: 對了!本人身心十分健康,絕對不會涉足危險區域或是不良場所,
: 絕對不會有任何輕生念頭,更不會以身犯險去做容易發生意外的行為。
看到這些新聞
才理解為什麼相對於北部人
南部人普片都很怕很怕民代議員之類的
不管是KMT還DPP
也許就是這樣的地方勢力
讓許多資訊都這樣被壓下來
不夠公開透明
這也算是一種無奈~哀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3-12-26 11:37:00
不然選議員幹嘛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3-12-26 11:37:00
要不然你以為冬瓜ㄅㄧ
作者: melissatw (有事嗎)   2014-12-26 11:38:00
我猜還有歷史的陰影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4-12-26 11:38:00
不然你以為為啥這麼愛選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4-12-26 11:38:00
法院判無罪還鬧?摸奶廷可是警局認證的耶
作者: jayboss (迪斯阿魯迪瑪)   2014-12-26 11:38:00
有誰跟我一樣看成A片女.....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4-12-26 11:39:00
北部議員靠的是背景 南部議員本身就是背景
作者: toto3527 (toto)   2014-12-26 11:39:00
沒勢力 要怎麼上位
作者: jayfeng (傑奉)   2014-12-26 11:41:00
鄉下地方尤其嚴重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4-12-26 11:42:00
台南要變成黑道大本營了...內閣制=黑金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4-12-26 11:45:00
不起訴很奇怪好嘛...又不是啥簡易案件 =.=
作者: davidrockcom (davidrockcom)   2014-12-26 11:47:00
這貨應該比照waiting去報導才對吧
作者: hijacker (懶人一枚)   2014-12-26 11:47:00
沒證據的話 就算一般人也告不成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4-12-26 11:50:00
算了...年代久遠 也很難考證了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2-26 11:53:00
只有告訴人指訴沒有人物證的話,告誰都是不起訴的光就這點我覺得還好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4-12-26 11:56:00
也是啦...如果是的話應該是當下就要採證其實我也納悶為什麼當時都沒證據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2-26 11:56:00
能考量的點大概就是有湮滅物證跟證人受到壓力之類的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4-12-26 11:57:00
既然有聲音就放到台面上讓大家檢視摟:D對 我跟P大想法一樣反觀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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