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是:這種你說的四萬月薪起跳的工作,大多有幾個特點:
[一]:休息日超級少,一個月可以休息的日子,大多一支手就數完了,
所以可以陪太太的日子超級少.
[二]:一天工作的時間很長,十個小時起跳,至於如果你哭夭說勞基法的話,
對不起,明天我們可以找別人來上班!!!
[三]:老闆的要求多又嚴苛,動不動就說你們薪水很高,所以一定要比狗還聽話,
結果聽話的下場只有被罵得更慘而已,比國軍還要卑賤!!!
結論是:如果真的去那種工作場合的話,你會非常沒有自信,因為他們用韋伯的管理方法,
把人當狗一樣操,根本不是人幹的,而且你在家的時間那麼少,你就不怕SOD找上你家嘛!!
搞不好阿,這種工作會讓你戴上很多頂綠綠的帽子,自己還在賺錢養姦夫淫婦呢!!!
爽不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