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pumashen/posts/10154941413440654
沈伯洋
【犯罪是不是私德?】
這幾天看到蠻多人提到為廷過去的犯罪是私德的問題。這聽起來很有說服力:我們對於公
眾人物應該著重在為政的能力,而至於其他層面未必需要我們關心。這個論述吸引人的地
方在於,為廷確實有很多對於苗栗的深耕與政見,暫時撇開勝選機會不談,很多人確實著
重為廷「政治」的能力。
但是,犯罪很難是私德。因為犯罪已經造成法律上利益的侵害。當然,這個法律上的利益
有多重要可以深談,但是造成的侵害確實已經成為一個公共議題,所以現在應該要問的是
,性騷擾的法益侵害,是不是必然造成一個人政治能力的低落?是不是使為廷完全不適格
?
【性騷擾的歷史,是否政治人物不適格?】
我之前有寫過一篇性侵犯的再犯率,倒是還沒寫過性騷擾的再犯率。事實上,如果以性別
政治的角度來看,全台灣一堆性騷擾犯。甚至那種每次在Beauty版下面推文寫「想幹」等
等的鄉民,基本上都是性騷擾,只是到底有無符合法律定義的性騷擾而已。如果要廣義地
定義性騷擾,那麼性騷擾的再犯率確實比性侵犯還高。因為他廣被接受,但只有特定型態
被獨立出來放在法律上。
那麼,我們要問的是,性騷擾的再犯率高,是不是就代表政治人物不適格?
那就要看我們對為廷的期待是什麼。我不知道大家的期待是什麼,但我對於為廷的期待是
新世代的轉型正義。
那麼我們就要來看看,我們要求的正義有什麼?去改變資源分配的不正義,文化資本的不
正義,身分制問題、歷史觀的蠻荒等,這都是被投射在為廷身上的期待。
那麼性別議題是不是屬於這種不正義?是的。
性騷擾常態化的主要根基,根本不是什麼人格,而是一個社會氛圍,一個社會對於女性貶
低的氛圍讓性騷擾可以常常被正當化,可以讓「硬了」「想幹」等等修辭被正當化。對於
性別不正義沒有認知的人,很容易只根基於自己的情慾犯下廣義的性騷擾。而對於性別不
正義有所認知者,比較容易有自制,去控制吐到嘴邊,身體卻很誠實的慾望。
黨國造成的不正義是應該被打破的,被黨國教育體制下洗腦的人常常無法認知這一點,而
性別不正義也當然應該被打破,被性別不正義長期洗腦的人常常無法認知這一點。
所以,其實最後的關鍵是,為廷需要知道,他過去所犯的過錯,就是一種長期不正義的附
隨惡果,一個長期被社會正當化的惡果,這跟黨國體制所造成的惡果,並沒有兩樣。唯有
在這點上有所認知,就能有所克制。我們長期在某種教育下長大,要做到性解放是極其困
難的事,但如果能夠認知到「自己的情慾所能造成的惡果,跟其他不正義體制下的行為是
類似的」,這樣的反省機制就至少能夠讓做人一致化。而這樣才能夠讓大家相信,為廷你
有認知你所要打倒的惡。
因此,這不是一個和被害人道歉就結束的事情,也不是退選就結束的事(退選反而讓事情
更快結束啊)。而是需要正視:在長期性別壓迫的體制下自己所做出的行為,竟然沒有反
抗這個性別壓迫體制,竟然自己順從了性別壓迫體制。如果能夠對這點做出反省,那麼我
們才能看到原本要挑戰不正義的為廷。這樣我們才能往下來討論政治人物適格問題。
【性騷擾和外遇不同?】
所以,我們常常在講吳育昇,在講外遇。
很多人會說,外遇跟性騷擾不同。後者侵犯人的身體,前者是兩情相悅。
其實不是的。當然就法律的觀點,外遇是善良風俗的犯罪,確實沒有被害人,但是從整個
性別壓迫的體制來看,原配不折不扣就是性別政治下的被害人。這個被害人,跟性騷擾的
被害人,都是「同一種社會氛圍產生的被害人」。而這些被害人,都是在性別壓迫體制下
(也有可能女對男,看脈絡),一方無法控制自己的情慾造成的傷害。問題只在於,我們
用刑法來處理的底線在哪裡而已。
吳育昇無法控制自己的小頭,加上對性別不平等沒有深刻的認知,所以做出傷害原配,以
及加深性別控制的事件。我對吳育昇的不滿,當然包括一堆其他無腦事件,但是如果單單
就這件事來說,我看到的不是他的情慾,而是他對性別不平等的無知。而他的這種無知,
也最後反映在他所提倡的各種不公不義上。
很多人對於社會不公不義有很強的認知,對於性別不正義卻無所認知,是因為對照組太少
。我們對於社會不公義的許多事多可參照歐美諸國的人權做出比照,但對於性別一事,卻
常常無法做出有效的對比:那是因為性別不平等的問題嚴重性遠超過我們想像,甚至連進
步國家都無法有效處理。這個問題原因很複雜,但說穿了就是因為他牽扯到人類深層慾望
。而我現在討論,是根基於已經形成的「性史」上。
【最後】
所以,我並不在意為廷到底應該被人格側寫成是什麼,他的過去他最清楚,不是我們看看
新聞,跟他聊聊天就能夠重構,有些評論甚至都在胡說八道。而犯罪學者都知道這種事情
的恣意性。
因此,我只能說我對他的期待是什麼。我只能說,他所犯下的事情,是長期社會氛圍所造
成的重大問題,而他卻沒有對出這個重大問題做出我們期待的反應。在年輕的時候沒有反
應是很正常的,但是在現階段,應該做出更深層的檢討跟反應:不只是對被害人的道歉而
已(被害人的受傷程度其實反而是被社會氛圍和性別教育程度所決定,處理過性犯罪的人
應該知道),而是要挑戰整個社會氛圍,深深切切地讓大家知道,「不去抵抗性別不平等
」是不正義的,而且這跟「服從黨國價值」一樣的不正義。都是我們要在公領域奮鬥的事
情。
當對於這些不正義有所認知的時候,我們才能夠相信我們可以繼續朝轉型正義走下去,不
是嗎?而我們不是正有機會挑戰嗎?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4-12-27 17:09:00摸奶先怪社會 你我都推了一把
作者:
mc12355 (低知識分子)
2014-12-27 17:10:00看到這種文都要先等前五樓貴賓入席才敢推文
作者:
oklagg (kevin)
2014-12-27 17:11:00襲胸 長期被社會正當化?
作者:
guhong (小瘦子)
2014-12-27 17:12:00你我都摸了一把
作者: isolalin 2014-12-27 17:12:00
推這篇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2-27 17:13:00基本上襲胸被畫進性騷擾本身就很怪 那個強度也可能到強制猥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4-12-27 17:13:00可以把個人的性犯罪行為牽扯到黨國教育 這LUB真厲害
作者: isolalin 2014-12-27 17:13:00
前幾樓風向帶真勤,這篇根本沒護航陳為廷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4-12-27 17:14:00最好沒護航XDDD 護廷13對連中文都看不懂嗎
作者: isolalin 2014-12-27 17:15:00
大概一堆人都推文推過「硬了、想幹」,被講到臉上無光吧
作者:
YSJ543 (勝利組的人生)
2014-12-27 17:15:00哪位? FB爆掛??
作者: isolalin 2014-12-27 17:16:00
說這篇在護航的才看不懂中文吧
粉粉自己去fb看不夠 還到處po 把八卦當心得版了嗎?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4-12-27 17:17:00你要不要看完再來說沒護航阿 中間有段硬是把過錯究責到社會zzzz
作者:
heylisa (嘿嘿~A_A)
2014-12-27 17:17:00跟KMT依樣 都是利大於弊 好棒棒
作者: isolalin 2014-12-27 17:18:00
他直接說陳為廷的作法違反正義你還看不懂嗎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4-12-27 17:18:00所犯下的事情,是長期社會氛圍所造
作者: ponyon (失戀) 2014-12-27 17:18:00
有些人的邏輯好像不大好XD
作者: isolalin 2014-12-27 17:19:00
長期社會氛圍對女性的性自主權本來就不友善,講事實你也跳腳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4-12-27 17:20:00然後這跟他去摸奶有關係? 是這氛圍較他去摸得?不是某個東西是事實就可以把其他一起牽扯進來zz
作者: isolalin 2014-12-27 17:23:00
他是在說陳為廷也是仗著這種社會氛圍不認為自己做了多嚴重的事,一犯再犯,而不是社會要他去摸奶,你是讀到哪裡去看結果不就知道了,若不是陳出來選被爆料,要是他不出來選,根本不會為了屢次性騷擾付出什麼代價,社會會給陳為廷什麼教訓才怪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12-27 17:38:00柏洋這篇要給噓,咬文嚼字舞文弄墨賣弄術語隱諱護航把很簡單侵犯他人自主權的問題複雜化,模糊化,在使用一堆
作者: bt187231 2014-12-27 17:39:00
社會氛圍哪有《正當化》這些發洩的詞彙?我們頂多寬容這些詞彙而已。從文中我看不出為什麼不能是人格的問題,而一定是模糊的社會氛圍問題。今天一個不選舉的人被人舉報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12-27 17:39:00術語試圖增加自己文章的說服力,這種寫法跟魏揚那篇如出一
作者:
YSJ543 (勝利組的人生)
2014-12-27 17:39:00專業技能:似是而非,轉移黨國社會氛圍 ,大家都推了一把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12-27 17:41:00撤,全文避重就輕,令人失望透頂。他的行為已經接近強制猥褻,我不相信身為刑法老師的puma分不清強制猥褻著手犯跟性騷擾的定義?puma老師我也買了你好幾本書,看到你這種見解就跟王丹一樣失望,我想,如果換成是王炳忠,可能你的文章就不一樣了
作者: arthurbitch (陳皇帝) 2014-12-27 18:00:00
老師推
罵到很多把自己在網路上意淫行為合理化的鄉民,風向吹錯
這篇沒在護航啊……現在只要專注討論結構問題但不罵陳
一堆鄉民總是將性別物化,認定自己的觀就很合理,呵呵~
作者: bt187231 2014-12-27 18:03:00
臺灣的社會氛圍並沒有合理化性騷擾…
就變護航了。如果台灣輿論只停留在個人道德與觸法的批判
作者: bt187231 2014-12-27 18:13:00
標準不一本是常態,我更好奇這種模糊的社會氛圍或社會結構要怎麼定義。
作者:
v5270 (要飛了喔)
2014-12-27 18:25:00弱智
作者:
tdkblur (☑☜′▽‵σ☞☂)
2014-12-27 18:29:00其實看了落落長一篇還是抓不到重點在哪?可以先講結論嗎?
本來就是護航文 莫名在那探討社會氛圍檢討理論之類的立場中立的人看到性侵犯 會去想這些學術名詞在狂解釋?
這很台肯好嘛 老師明明標準就很一致 那時也有幫014判決說話(應採法定職權說,但是法官對扁案和014標準不同) 另王炳忠和陳為廷本來就是不同的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