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子揮拳毆警 妨害公務判刑3月

作者: 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   2014-12-27 19:52:53
男子揮拳毆警 妨害公務判刑3月
【聯合報╱記者林志函╱即時報導】
2014.12.27 05:42 pm
柯姓男子進超商買布丁,他疑似性騷擾也拿布丁吃的馮姓婦人,見對方質疑他在看什麼,大
吼「超商不可以吃布丁嗎?」警察獲報到場想制止,他朝警員揮拳後落跑。法院依妨害公務
罪判柯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
馮姓婦人去年11月間到台北市大安區某超商買布丁,馮婦從冰箱拿出布丁、發覺有人蹭她屁
股,她回頭看見柯姓男子也在拿布丁,猜想人多不小心蹭到。
馮婦到櫃檯結帳,她看見柯姓男子尾隨在後發出「嘖嘖」兩聲,她火大問柯「你看什麼?」
柯用台語大吼說「我吃布丁,便利超商不可以吃布丁嗎?」
柯被獲報趕抵的警員請出店外,他見馮婦的丈夫也在,向馮婦先生咆哮「你太太長這樣我怎
麼可能去性騷擾?」又衝進超商,問用餐區一名女客人:「大庭廣眾可不可以吃布丁?」
柯不顧警察追進門制止,推開警察,爭執時眼鏡掉在地上;柯不斷揮拳、起身掙脫、扭打,
趁一陣慌亂衝出門、跳上計程車落跑。
柯否認妨害公務,辯稱當天在飲食區說「在便利商店吃布丁不行嗎?犯法嗎?」這是要取得
在場人認同此行為,警察卻使出柔道、摔他在地上。但高院審理認為,柯在馮婦身後排隊、
發出「嘖嘖」聲,他還沒結帳,卻辯稱吃完布丁發出「嘖嘖」聲,研判柯心虛掩飾不當舉止
;合議庭不採信柯的辯詞,認為他藐視公權力。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155002.shtml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4-12-27 19:53:00
姓柯 又是台北大安區 台北市長不用負責嗎!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貝魯君更爽♥)   2014-12-27 19:54:00
柯臭了嗎?簡稱柯意圖想要怎樣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12-27 19:55:00
聯合報現在是崩潰到姓柯的不管大小事都要報一下就對了?
作者: Howard61313 (好餓)   2014-12-27 19:55:00
三樓,那聯合報版面應被柯南洗板了 他身邊一堆案件
作者: firetarget (你爹)   2014-12-27 19:58:00
都是普丁惹的禍
作者: NowQmmmmmmmm (滷蛇之王)   2014-12-27 20:02:00
沒用鐘擺式打法?
作者: MacOSX10   2014-12-27 20:03:00
如果這個罪犯是女的 就會有偽女權跳出來說大家都仇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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