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是柯P出來罵公務員辦事不彰 我會支持
但現在卻是明顯的要凹加班
而且高機率會超過每日最高法定工時12小時
(就算沒有應該也會超過每月加班46小時 46/工作日22=2.x 只要每天加3小時就破了)
大家都清楚 私人企業都沒在管法規
(包括我曾在的公司,我加班睡在公司 結果還因那天沒刷下班被扣錢)
但不表示錯的事可以被允許
我是個小勞工 認為公務員也只是進入福利好的公司員工
人生不只有工作還有家庭
若柯P真要搞那麼晚 建議秘書輪班做(6:00~15:00 15:00~24:00)
(我之前也是請公司排成2班工 手下短時間還跟得上 長時間不一定受的了)
知道板上也有很多工程師
但知道加班的辛苦 就不會去苛刻別人要人"過度"的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