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rry910333 (幻狼絕影)》之銘言:
: 如果今天是柯P出來罵公務員辦事不彰 我會支持
: 但現在卻是明顯的要凹加班
: 而且高機率會超過每日最高法定工時12小時
: (就算沒有應該也會超過每月加班46小時 46/工作日22=2.x 只要每天加3小時就破了)
: 大家都清楚 私人企業都沒在管法規
: (包括我曾在的公司,我加班睡在公司 結果還因那天沒刷下班被扣錢)
: 但不表示錯的事可以被允許
: 我是個小勞工 認為公務員也只是進入福利好的公司員工
: 人生不只有工作還有家庭
: 若柯P真要搞那麼晚 建議秘書輪班做(6:00~15:00 15:00~24:00)
: (我之前也是請公司排成2班工 手下短時間還跟得上 長時間不一定受的了)
: 知道板上也有很多工程師
: 但知道加班的辛苦 就不會去苛刻別人要人"過度"的加班
超時?這是勞基法吧?
"純"公務人員有適用勞基法嗎?應該是用公務人員任用法吧?
雖然公務人員任用法法定工時也是40小時,但福利比勞工好多了
我相信很多剛進公務體系的年輕20~30這一群的年輕人,
有抱負一點的,我想都會願意到柯P身邊做事啦
之前不是有一堆政務官在放話說年輕人要多學習,不要CARE薪水和工作時間
加班可以讓你多學東西,開開眼界
這一群佔祕書機要職缺的這些人,個個都麻老賊一個,根本就不知人間疾苦
平常這些政務官不是都偏坦企業老闆,盡罵我們這一代年輕人草莓,不耐操
怎輪到老屁股的要被柯P市長操,就在那哭哭了,根本就雙重標準不是嗎?
這些公務人員是平常日子過太爽了,這些人如果是在台GG、宏達電
我看早就被Highlight翻了,被釘只是剛好而已啦
講難聽點,公務人員福利和勞工福利差那麼多
如果這些人都不想做事,早一點被換掉也是好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