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4-12-28 03:11:02※ 引述《sean920909 (龍)》之銘言:
: 剛好可以回一下
: 這個議題其實很早就有了
這議題其實真的很複雜
一些父子三代的小公司 行號 往下到小餐館
可能都付不起這遺產稅
不是直接失去經營權
就是間接失去經營權
所以也只好想盡各種辦法逃稅
一切的問題還是這些財產的源頭
本來就課稅不公平
在資本社會 有錢的人可以獲得高比例的利潤
但是他卻可以逃掉高比例的稅負
越有錢的人 他生前負的稅可能就不到10%
落實租稅正義比遺產稅重要太多了
在租稅正義的地方 遺產稅低一點是可以接受的
畢竟這個法看似針對大老闆
結果實際上受苦的都是小老百姓
沒錯阿 要對付大老闆應該是要營所稅或是奢侈稅那種營所稅應該累進稅率阿 賺越多的公司課越高阿
作者: sa87a16 2014-12-28 03:19:00
改了,還是有方法,這是金錢遊戲,沒有公不公平。
作者: sa87a16 2014-12-28 03:20:00
會計師方法千千萬萬種,有錢就是屌,方法一大堆。
作者:
Sony321 (TORO)
2014-12-28 03:29:00重點是當初賺錢 又不是沒繳所得稅 一堆富賈都嘛用公司、基金會來避遺產稅 根本都只課到中產階級
重點應該是從獲利的源頭就課正確的稅 開公司賺很多錢
50%對小老百姓更沒好處 蔡萬霖1500億只科到5億 避稅
作者: psy792 (七逃郎) 2014-12-28 03:31:00
一群白癡改10%錢也沒有收比較少
要強制企業加薪最好的方法就是就是把不把獲利分給勞工的公司,就給你課比較重的營所稅看你要給勞工還是國家企業給勞工加薪再去拉高個人所得稅稅收才是王道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12-28 03:47:00
營所稅不適合累進稅率 畢竟已經有營業額5%的營業稅了且企業賺得前理論上是需要分給股東的 股東得到錢後還要繳一次綜所稅 所以營所稅其實沒什麼必要弄太高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2-28 03:52:00所以要抽的是 總財產稅嗎?
作者:
doongmiyu (doongmiyu)
2014-12-28 11:00:00法規有規定超過多少錢才扣上遣產稅… 餐館也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