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遺產稅率應該訂多少最好的,
或者更廣義的說,怎樣的稅制最好。
要討論怎樣的稅制最好,就要先從為何要課稅講起。
假設社會上有兩種人,一種能力好,很會賺錢。一種能力差,不太會賺錢。
國家為了照顧弱者,因此希望從強者身上抽稅重分配給弱者。
或者在建設時,希望強者能多負擔一些。
此處說的是能力強的照顧能力弱的,而不是有錢人照顧窮人。
這兩個概念差在哪呢?
假設政府想補貼一些錢給薪水 22k 的人,
政府發現 22k 的人有兩種,
其中一個是能力很差,很努力賺錢,還是只能領 22k,
一種是能力很強,但不喜歡工作,所以賺 22k 就休息了。
你會給這兩種人一樣多的補貼嗎?
所以我們其實是想照顧弱者,而不是照顧窮者。
同理,政府是希望從強者身上課稅,而不是從富者身上課稅,
所以,如果每個人的能力都寫在臉上,
理論上最好的稅,是針對你的能力課稅,而不是針對你的所得課稅。
不過實際上能力是看不到的,
但我們知道所得跟能力有關,所以才針對所得課稅。
既然政府真正的目標是針對能力課稅,
任何有助於政府知道納稅人能力的資訊都應該採用。
所以政府會從你的所得,反推你的能力到哪裡。
而一個人的能力在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不同,
政府根據你每一年的所得,不斷更新對你能力的猜測,
所以理論上,如果要針對你的能力課稅,你的稅應該要跟你歷年所得有關。
不過如果稅制設計成跟歷年所得有關的話,可能會太複雜,
所以政府退而求其次,
到了死的那一天,你的能力已經蓋棺論定了,不會再有變化了。
到時再一併計算你的能力該繳的稅有多少,
這就是遺產稅了,
從這個角度來說,遺產稅就是所得稅的總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