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這是真的,中選會準備立正站好了。
首先,奶襲小熊退選了,我想新北市某人應該大大鬆一口氣,
某人之前因為違反選罷法被判刑七月,褫奪公權二年,
結果判刑確定後...這人跑到對岸去,故意讓【行刑權】罹於時效,
但是【宣告之罪刑】仍然存在!
意思是什麼?
依照選罷法26條第3、4款,和第121項第1項等明文規定。
這個人根本不可能參選!
那,為什麼他可以登記參選?而且還當選了?
當然有深不可測的後台啊啊!
(他這次參選是無黨籍,不過...先看以下的圖吧。
據說已經有記者收到採訪通知,明天有立委會開記者會公開,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閒閒沒事可以google大神一下,這人在淡水板之前就有討論過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