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總覺得吸菸者的人權是被過度限制的。尤其在接觸過一些法學概念後更覺得其
實他們是招受到不平等的對待。
一、對於吸菸者的過度限制。
有鑑於香菸對於國民健康的影響以及對於環境上所造成的惡害,政府已施行菸害防制法與
相關環保法規。內容大量限制吸菸者可吸菸的場所與環境,公共場所中幾無合法吸菸區域
。吸菸者在私人的移動空間中吸菸仍要受到處罰,顯然對其已有過度限制的問題。此外,
對於在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其主要用意在於避免因此產生二手菸、三手菸進而影響其他非
吸菸者的健康,然若吸菸者係於其車內吸食,應不生相關問題。或有論者認為若駕駛搖下
車窗或是機車駕駛吸菸同樣產生二手菸問題,但今日之轎車多已配備空調系統且一般大眾
為避免交通廢氣,於行進間多不開窗;至於機車方面,機車間多有一定之距離,是否二手
菸危害擴散範圍有如此之廣,應該要佐以詳實的科學數據,畢竟今天立法者是對於吸菸者
的人權做限制,而想吸菸的權利不因為是不健康的就低下,仍應審慎為之。
二、立法所欲追求的目的與其手段實質關連性過低。
查本次立法,係欲藉由促使吸菸者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時,得以專心駕駛,避免出現"單
手操車"的危險行為。然而就此我係存有疑惑的,蓋目前法令並未規定係違法的動作更未
對此客予罰鍰,單手開車、騎車是否因此造成肇事機率的增加,應該要有量化的統計資料
,並且權衡確實有此限制必要時,使得限制之(例如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時限制使用手機,
即係參照過往國內外因使用手機造成駕駛分心而肇事)。僅憑空想像吸菸者必定會因為一
手要顧菸,一邊要注意交通狀況必定會肇生事故,顯然缺乏科學證據以及適當的邏輯論理
過程。此外,許多吸菸者對於香菸十分依賴,若不給予其吸菸反而可能造成渠等分心、注
意力下降的情形,這是否反而更增加了是故發生的機率?是故該法所欲追求的目的與其手
段實質關連性過低。
三、對於吸菸者的不合理不平等對待。
承接前述,若是立法者希望藉由此限制達到使駕駛專心的目的,此新法對於吸菸者駕駛與
非吸菸者駕駛及產生了不平等待遇。蓋於駕駛時,影響駕駛者的因素比比皆是,會因此造
成單手開車的情形所在多有,例如吃東西、喝水等,手排車駕駛亦有多數時間係單手操作
方向盤。若僅對吸菸者駕駛限制,則明顯有著差別待遇,且此差別對待既非為求平衡社會
中強弱勢情形所生、亦尚無明確資料以佐證其公益性(對道路安全的幫助),則此差別待遇
極有可能違反了吾人所亟欲追求的平等社會。
四、吸菸者的人權長期受到漠視與歧視。
政府為了促進國民健康,長年以來透過法令、教育宣導等行為降低我國的吸菸人口,為了
國民健康以及經濟發展等公益性質,此確有其必要性存在。然而長期下來的結果,是犧牲
掉許多吸菸者的權利。社會大眾對於吸菸者往往投以鄙視的目光,而政府似乎也察覺吸菸
者畢竟是社會上的少數,在訂定許多不平等的限制之後,亦不積極的建設一套可以讓吸菸
者放心吸菸的制度或是場所。例如公共場合中隨處可見禁菸告示,但卻鮮少留下特定區域
給予吸菸者。在極大化非吸菸人民的權利時,反而造成吸菸者權力的過度壓縮。此外在進
行香菸管制的立法時,似乎總可以用"追求國民健康"此等重要公益為由,對於吸菸者權利
便不怎麼重視,甚至可謂踐踏而沒有要為渠等保留的意思。在一個追求人權的民主國家,
此係不應出現的情形。蓋縱使我們無法苟同對方的訴求、主張,仍應要保護渠等所應有的
人權,人性尊嚴不應有高低之分,也不因為數量的多寡而生價差,蓋人性尊嚴本就是一不
得量化的存在。
綜上所述,管見以為,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開車不得抽菸的相關處罰條文,
顯不恰當而不應通過。
備註:小弟沒抽菸,我只是覺得癮君子有點可憐,論理可能不是很綿密,不要噓我...
※ 引述《sh021515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東森
: 2.完整新聞標題:
: 拿香菸也會影響交通安全? 菸權會轟腦殘嗆立委歧視
: 3.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875/d875479.jpg
: ▲汽、機車駕駛人吸菸將挨罰,臺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抗議。(圖/記者賴于榛攝)
: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 立法院院會23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法,其中提到汽、機車駕
: 駛人若是「手持、吸食、點燃香菸」導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將處新台幣600元罰鍰。臺
: 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陳麒安29日批評,修法像是「預防性犯罪」,拿香菸也會影響
: 交通安全根本是歧視吸菸者,「腦殘條文!」
: 未來癮君子將不能在駕駛汽、機車「手持、吸食、點燃香菸」,陳麒安下午到立法院門口
: 抗議,他說,如果持有、點燃跟吸食都被視為會妨礙行車安全,條文本身就有問題,因為
: 駕駛任何車種都要有行車安全跟禮貌的義務,如果政府一定要用法規規範駕駛,只會讓法
: 條越修越長,未來搞不好變成聽音樂、聽廣播、喝飲料、吃零食都要罰錢。
: 陳麒安更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是疊床架屋,因為吸菸規範已經有環保的相
: 關條例,只剩執行上的問題。由於修法已經三讀通過,陳麒安說希望立委能夠利用「復議
: 」,重新討論此修法,並且廣邀民眾公開討論,別只讓立委基於自己的想法就通過法條,
: 但陳麒安也坦承目前為止還沒有拜會過任何立委。
: 對於提案立委丁守中表示,駕駛員吸菸,常會發生綠燈啟動時菸灰順勢飄向後方一說,陳
: 麒安則指出,那個應該是個案,不能因為個案就修整體的法律。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229/445031.htm
: 5.備註:
: 看到可以喇舌,不能抽菸的牌子真的笑死
: 學長,我們不能抽菸,但是我們可以喇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