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to (龍夏)》之銘言:
: ※ 引述《Aadmiral (A將~)》之銘言:
: : 如果開放,我們絕對報名申請。
: 你可以去爭取啊,
: 就像有蘭嶼人出來爭取核廢料不要放蘭嶼一樣。
: 你也可以去爭取核廢料放我家啊。
: 你如果號召核廢料放我家的訴求與相關遊說活動,
: 「核廢料放我家的訴求」一定是世界首創,
: 加油啊!!!記得辦活動時要來八卦版宣傳一下,
: 我一定用力用力挺你,直到核廢料放入你家為止。
幫版上的擁核推一把,其實「核廢料放我家」絕對不是夢想
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60079
第3條第5項
建議候選場址:指由選址計畫選出之潛在場址或縣(市)自願提出申
請經審查通過者,遴選二個以上並經主辦機關核定及公告之場址。
第10條
縣(市)政府自願於轄區內設置處置設施者,應經該縣(市)議會及鄉(
鎮、市)民代表會議決通過,並經公告設置計畫及舉行聽證後,於潛在場
址公告之日起四個月內,以書面檢具相關資料,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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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訂定之初,就已經預料到台灣一定會有一批熱愛核能的擁護者,
所以特別開了一個「自願成為核廢終處場」的法律途徑,來滿足大家的
願望。
只要透過連署或遊說,說動某個縣市議員或鄉鎮市民代表願意提案,
就可能成為核廢終儲場候選!實現「核廢放我家」的願望!
之前屏東牡丹、台東達仁、花蓮秀林、澎湖望安、金門烏邱、馬祖
通通都被打槍了,所以低階核廢現在還找不到家,通通堆在核電廠,
蘭嶼的暫儲場也沒辦法搬家
不知道有沒有終結者要出來辦「核廢放我家」的自願連署?
門檻很低絕不會像割闌尾那麼難,只要不是在我的家鄉台中,小弟一定
支持(就算沒戶籍不能連署也會捐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