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nchain (罪星辰)》之銘言:
: 李茂生
: 面對血汗工廠老闆→X,拖出來打,無視勞工權益。
: 面對地方政府首長→好誒,公務員就要這樣操。
: 台灣的鄉民真的是沒有底線。
: 不知道某市新任勞工局長會有什麼反應?
: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fref=ts
不應該有雙重標準是建立在兩者條件相同的情況下
現在很明顯不是
血汗工廠老闆→違法,會傷害他人家庭
地方政府首長→合法,不想加班的一樣準時下班
願意加班的有加班費,不會傷害他人家庭,且有助於大眾權益
不同的情況下當然要有不同的標準,這不是基本邏輯嗎?
或許你可以考慮付我22k,我願意好好教會你基礎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