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開一個 "創新銀行",在網路上媒介有餘錢的人和要借錢的人,政府可以不管嗎?
如果我說這些人都有良民證,但出事我完全不負任何責任,你可以跟我申訴,我會把會員
停權,如此而已,你會滿意嗎?
我被金管會開罰的時候,你會支持我,說政府打壓創新嗎?
政府算 "漠視大眾選擇資金來源的自由" 嗎?
政府算 "重創菁英金主之生計" 嗎?
在衍生金融產品的問題沒有爆發之前,很多人也認為他們是金融上的創新,也有很多人賺
到了錢。
https://www.facebook.com/ben.jai/posts/10153004577349113
Uber 4 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