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lololst (wind)》之銘言:
: 這是德政
: 特別是高層樓遇到火災逃不出去的
: 頂樓本來就是公共空間是給整棟房子所有住戶舒壓、看星星、火災開逃生索用的
: 但是都被一堆有勢有民代的老K占據
: 拆也拆不掉 很多頂樓違建被不知名人士占用還套門鎖當倉庫
: 不知情的新住戶還以為他們真的是有登記的住家
: 真的有登記嗎? 沒登記還出租當包租公、包租婆 當你家?
: 占用公共場所出租時還一臉不爽不要租後面有人等的鳥樣
: 這種違建通常租金不便宜 過了寒暑租屋季後就水落石出了
: 價格開很高沒人租態度也很爛
: 至於遷戶籍? 不可能 違建本來就沒有法定的登記 當然不可能綁戶籍
同意,集合式公寓的頂樓不是大樓公有公共空間嗎?
那裡通常應該由大樓管委會負責管理
不知曾幾何時變成個人專有部分,並加蓋出租
租金有回饋給各層樓的住戶嗎?
如果沒有,那根本是侵占共有部分獲取不當得利
更別說因此造成公共危險
所以在民法、刑法、行政法上
那些非拆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