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兒關10年 假釋狼又辱同居人之女
62歲溫姓男子性侵親生女兒遭判刑入獄,7年前獲釋後惡性不改,假釋期間認識女友阿萍
(化名)並同居,又對阿萍的15歲女兒伸狼爪,兩年來強制猥褻117次、強制性交2次;新
北地院認定溫男惡性重大、不知悔改,重判他24年6月徒刑,可上訴。
這回判刑24年半
判決指出,溫男84至86年間,對親生女兒犯下連續性侵案,遭判15年徒刑,服刑10年,7
年前獲假釋出獄,結識離婚單親媽阿萍,雙方交往後同居。
豈知溫男發覺阿萍的女兒發育良好,趁她升高中的暑假,某晚闖入房間假意蓋被,把手伸
進棉被內猥褻繼女(有同居關係,稱溫男為爸爸)胸部與下體,繼女嚇得不敢吭聲,溫男
認為她年幼可欺,此後變本加厲,以每週一次的頻率長期猥褻。
溫男連續猥褻兩年後已不滿足,去年暑假直接裸體進入繼女房間,把繼女強壓在床上性侵
,20天後再以相同手法得逞。繼女考量溫男是家中經濟支柱,一直不敢對外透露遭繼父凌
辱。
去年11月23日,溫男見繼女趴在床上玩手機,進房向她說「這是最後一次找妳,以後不會
」繼女雖不願意,但有溫男承諾,只得答應,雙方進行一半,被提早返家的阿萍撞見,全
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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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父の女 and 繼の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