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9la (飲酒啦)》之銘言:
: ※ 引述《mathbug (1895)》之銘言:
: : 剛剛在外獨會看到這三張圖
: : http://ppt.cc/QWm8
: : http://ppt.cc/oFGO
: : http://ppt.cc/dDwf
: : 2.0的岳父高育仁和李全教關係不單純啊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有岳父跟黨產的加持 2016 2.0有望了
: 蠻好奇的
: 這種近距離 非常內部的照片怎麼流出來的?
: 除非是授意流出 (2.0昭告天下)
: 不然的話 流出來的人 不怕去守護台灣的山海嗎?
根據以上圖片,李全教的人際交往感覺相當複雜
其實,檢方要查察賄選,應該不只是約談,而是要從那些跑票的議員查起才對!
因為外界質疑跑票的人涉及賄選,買票賣票的行為,檢方更應該主動介入偵辦
如果查無不法,也好主動還這些跑票的議員清白!證明他們清清白白,不好嗎?
這些跑票議員,如果真如他們口中所宣稱的清白,更應該主動配合調查
怎麼查?有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大家可以問問看,為什麼檢察官不做???
就是開箱查驗選票,驗指紋。選票上一定有投票議員的指紋和選務人員的指紋
用指紋一查一比對,哪個議員投給李全教,立刻原形畢露,一清二楚。
現在科技這麼發達,完全可以做到查驗指紋,為什麼不做呢?
查清楚是那些議員跑票後,再針對這些議員深入究辦,仔細查核。
無論結果如何,都依法處理。如果跑票議員沒有賄選,正好還他們清白。
不然外界一直傳得沸沸揚揚,對他們的名譽也是一種傷害。
如果跑票議員有賄選,那當然依法處理,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很明顯的,如果一個議員今天收到2000萬,他可以辯解是其他用途
但如果證明他有跑票,那就可以證明有對價關係,賄選罪名構成要件該當
所以查清楚投票結果,並非為任何特定政黨而設,而是不分政黨、通案處理。
任何政黨都有可能買票賣票,按證據說話,依法處理最好。
大家覺得有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