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南議會賄選的夢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12-30 21:48:06
※ 引述《lin9la (飲酒啦)》之銘言:
: ※ 引述《mathbug (1895)》之銘言:
: : 剛剛在外獨會看到這三張圖
: : http://ppt.cc/QWm8
: : http://ppt.cc/oFGO
: : http://ppt.cc/dDwf
: : 2.0的岳父高育仁和李全教關係不單純啊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有岳父跟黨產的加持 2016 2.0有望了
: 蠻好奇的
: 這種近距離 非常內部的照片怎麼流出來的?
: 除非是授意流出 (2.0昭告天下)
: 不然的話 流出來的人 不怕去守護台灣的山海嗎?
根據以上圖片,李全教的人際交往感覺相當複雜
其實,檢方要查察賄選,應該不只是約談,而是要從那些跑票的議員查起才對!
因為外界質疑跑票的人涉及賄選,買票賣票的行為,檢方更應該主動介入偵辦
如果查無不法,也好主動還這些跑票的議員清白!證明他們清清白白,不好嗎?
這些跑票議員,如果真如他們口中所宣稱的清白,更應該主動配合調查
怎麼查?有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大家可以問問看,為什麼檢察官不做???
就是開箱查驗選票,驗指紋。選票上一定有投票議員的指紋和選務人員的指紋
用指紋一查一比對,哪個議員投給李全教,立刻原形畢露,一清二楚。
現在科技這麼發達,完全可以做到查驗指紋,為什麼不做呢?
查清楚是那些議員跑票後,再針對這些議員深入究辦,仔細查核。
無論結果如何,都依法處理。如果跑票議員沒有賄選,正好還他們清白。
不然外界一直傳得沸沸揚揚,對他們的名譽也是一種傷害。
如果跑票議員有賄選,那當然依法處理,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很明顯的,如果一個議員今天收到2000萬,他可以辯解是其他用途
但如果證明他有跑票,那就可以證明有對價關係,賄選罪名構成要件該當
所以查清楚投票結果,並非為任何特定政黨而設,而是不分政黨、通案處理。
任何政黨都有可能買票賣票,按證據說話,依法處理最好。
大家覺得有道理嗎?
作者: HIPHOPCRAZY (Forever and ever)   2014-12-30 21:49:00
今天要是KMT跑票應該就會這樣了
作者: GuanWei0709 (小冠)   2014-12-30 21:50:00
只能說大人輸給小朋友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4-12-30 21:50:00
哪條法律可以驗指紋 還依法處理咧
作者: Gaogaigar   2014-12-30 21:53:00
台南地檢署聽中央還是地方的?
作者: chiaye (crazy)   2014-12-30 21:53:00
先處理內鬼,檢調沒理由幫你dpp服務!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4-12-30 21:54:00
所以要指紋建檔囉~哪個檢察官敢請議員去按指紋
作者: billnancy (billhu)   2014-12-30 22:00:00
投給誰是自由,用這樣來說賄選太牽強
作者: bybe (小p)   2014-12-30 22:09:00
騙小耶 投給敵對黨是個人自由 護航的可以在白痴一點啦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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