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北市226戶違建限期拆,柯:別想關說

作者: Mjolnyr (Francis Jan)   2014-12-31 00:30:31
※ 引述《ftyu (wei~)》之銘言:
: 226戶火速拆絕對是錯誤的決定
: 你也知道住違建的大部分是弱勢
: 就是沒錢才住租金便宜的違建
: 226戶 大概300-500弱勢窮人 你要怎麼安置??
: 就給一支社會局服務專線 問題就解決了嗎??
: 台灣的社會局這麼有用嗎??
: 火速拆光光
: 那是不是要原來住在裡面的窮人去睡公園??
錯。根本就不必睡公園。
徵用被建商拿來誆騙容積率的 "公共空間",以組合屋材料隔出臨時住所就好了。
這些地方都位於豪宅大廈的一樓,先天就可以遮風避雨,有水有電,又屬於公共空間,
拿來當臨時救濟用途應該是非常恰當的。即使因為暫時安置之故無法讓其他台北市民
享用,我充分相信台北市民的慷慨,絕對可以忍受一時的不便,讓予弱勢族群在
得到更妥善的安置之前暫時運用。
公共衛生設備視豪宅現有狀況可考慮增建,亦可提供流動廁所支援。更進一步來說,
還可以提供弱勢族群擔任豪宅大廈的清潔和警衛工作,以工代賑。這些安置都由
台北市政府仲介,絕對公開、公正。如果豪宅住戶不捨弱勢族群住在一樓公共空間
的委屈,願意提供更妥善的安置,這種現代孟嘗之舉,當然更是值得鼓勵讚賞。
這種作法有以下好處
1. 一舉匡正先前政府的錯誤;不再是官商勾結,而是廣開慈善之門。
2. 改善社會觀感,為建商和富人廣積陰德。
3. 提供不同經濟階層交流機會,促進相互了解和族群融合。
4. 平抑奢侈房價,絕對有速效。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14-12-31 00:33:00
這樣算不算違建?
作者: Lineage5415 (Life)   2014-12-31 00:34:00
所以你還是違建麻? 拆阿 有話跟社福機關說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4-12-31 00:36:00
水電算你的?政府仲介我就要用?
作者: gogo3333 (tk)   2014-12-31 01:25:00
我覺得不錯 另外艋舺游民的也可以安排到這些地點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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