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推文說會議紀錄不用逐字的,那我就來說說行政單位的要求有時有多荒謬
一般會議大概有幾個項目
1.一般事項報告:這種不外政令宣導,沒啥好討論的,有的話放臨時動議即可(所謂等待遲到的人)
2.各單位業務報告:基本上也是打過堂,有些老闆甚至要求只報異常情形(所謂點名)
以上的資訊其實根本就可以在會議前就公布的,會議記錄複製貼上即可
柯p想精簡的就是這兩點,其實以上這種報告以老闆的角度而言真的是沒有必要,要講這些
平常就該講,為啥要用會議的寶貴時間,不過臺灣公部門這種軍閥競逐式的文化是不會有
橫向連結的,一級主管素質不好,那這種講一輪的其實還是有必要
3.專題報告:會議重點,基本上就是提出問題-討論-裁示,會議記錄也只需要記問題跟裁示
4.臨時動議:聊天打屁罵別人的時間,有人提也該寫無,很重要應該放第3點
如此會議開再久,會議記錄也會很快就出來
後來換了工作,幫忙跟了一個會,完全聽不懂,與會者天馬行空的聊天,毫無共識毫無交集
只好把其他與會者講的全部過濾只留老闆的話來寫會議記錄,然後:
你寫這麼少,有沒有漏啊,給我回去想想重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