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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逆飆快速道路 害死自己
2014年12月31日
黃男酒駕(左車)撞上銀色轎車,當場慘死,銀色轎車駕駛受困車內。翻攝畫面
【鄧惠珍╱彰化報導】
彰化縣男子黃在典本周日晚上喝得醉醺醺,駕車逆向上台六十一號快速道路北上車道
開了近三公里,與男子周志鴻轎車對撞,兩車車頭全毀,二人送彰濱秀傳醫院急救,黃男
傷重不治,檢驗酒測值竟高達一點一三五(標準值零點二五),周男則重傷。
處理車禍警員說:「又是酒駕害死自己!」
家屬將周男送醫照po臉書徵求路過車輛紀錄器畫面。翻攝臉書
被撞駕駛枉送辦
彰濱秀傳醫院指出,黃在典(四十五歲)右側肋骨全斷、雙腳骨折,到院前死亡;周
志鴻(三十一歲)腸破裂、右腳骨折,仍在加護病房觀察,生命徵象穩定。
警調查,二十八日晚上九時,黃男和友人聚餐喝酒喝茫仍開車南下鹿港,本應從彰濱
聯絡道過快速道路涵洞後左轉上台六十一號伸港匝道,因神智不清未過涵洞就左轉逆向上
匝道,渾然不知在內側車道開了三公里,撞上剛與女友吃完飯、欲返回苗栗周男轎車。
周男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錄下車禍過程,兩車對撞時,只見車子猛力向上彈跳、接著
冒出濃煙,黃和周都卡在駕駛座上,消防隊據報趕往救出二人,但黃已回天乏術。警方指
,周男雖是被撞者,仍須依傷害致死罪嫌函送法辦,因其無過失,一般會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