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食藥署︰吃不熟重組牛排 恐食物中毒!

作者: melissatw (有事嗎)   2014-12-31 17:21:22
※ 引述《conpo (獅子たちの旗)》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
: 2.完整新聞標題:
: 食藥署︰吃不熟重組牛排 恐食物中毒!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4-12-31 13:59
: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上午重申,12月15日公布
: 「重組肉品名標示原則」後,重組肉食品不論是整包裝或散裝產品,及餐廳販售重組
: 肉,皆應在包裝、菜單、立牌或掛牌上清楚標示,並加註「僅供熟食」,以免因肉品
: 重組過程,增加微生物病原菌夾雜、污染機會。他舉列,重組牛排須全熟,若吃3、5
: 、7分熟重組牛排,恐引發食物中毒!
: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1194227_3.jpg
: 重組豬肉(左)與一般豬肉(右)差別,重組肉紋理較紊亂,一般肉油
: 花、肌理較自然。(記者謝文華攝)
: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1194227_4.jpg
: 重組羊肉(左)與一般羊肉(右)差別,重組肉紋理較紊亂,一般肉油
: 花、肌理較自然。(記者謝文華攝)
: 食品組指出,規範重組肉須標示的主因在於避免「低價高賣」,據業者舉例,「真牛
: 排」比「重組牛排」成本貴差到 1倍!科長李婉媜說,重組肉外觀看起來大小一致、
: 紋理紊亂或異常規則、口感較差,解凍後、下鍋後,易散開。
: 雖「重組肉品名標示原則」也規範散裝肉品,但潘志寬說,現行法規上對「散裝」的
: 定義,指的是有商業及工業登記的店家或企業,因此,傳統市場的肉攤,理論上不在
: 此限,但如果消費者口頭詢問,肉販明知重組肉卻謊稱非重組肉,消費者仍可向衛生
: 單位申訴,衛生單位可依肉販涉宣傳、廣告不實、易生誤解等情形,以違反食品安全
: 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要求其限期改善,或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
: 到底那些餐廳、那些肉品須標重組肉?潘志寬說,包括早餐店、小吃店、便當店、自
: 助餐、夜市牛排、餐廳等,只要菜單或掛牌、立牌提到「排骨」、「豬排」、「雞排
: 」等,都應在旁標示「重組」,但漢堡肉、貢丸、香腸、肉焿等不用標,因民眾已知
: 這些是加工肉品。至於像自助餐、夜市牛排等未必有菜單或掛牌,不一定要標,但如
: 果消費者問起,業者應誠實說明是否為重組肉,否則仍可能受罰。
: 此外像火鍋肉片,如果火鍋店老闆進貨就知是重組肉,就應標示,但若上游廠商賣給
: 餐廳的重組肉,未在包裝標示,以至下游餐廳未在菜單標示,製造和販售商將連帶受
: 罰。依食安法,應標示未標示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 日式「牛丼」、「親子丼」等肉片蓋飯等,潘志寬說,因為沒講到「肉排」,不會讓
: 消費者以為是整塊完好的肉,不用標。此外像重組肉切成絲,熬成榨菜肉絲麵,也不
: 用標。
: 潘志寬表示,依規定,廠商應在品名上標示「重組」或等同的文字說明,例如「塑形
: 肉」、「整形肉」、「組合肉」等,雖業者有很多天馬行空的創意,但必須讓消費者
: 明確能辨識是再製肉品,呼籲業者若想自創品名,最好先函詢食藥署,以免被消費者
: 檢舉受罰。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94227
: 5.備註:
: 說真的,有的重組肉真的很不容易分辨... o'_'o
看到這篇,我就想到以前看一部紀錄片:食品帝國(Food, Inc.)
美國2009年就爆發過
因為重組牛肉含有致命的一型大腸桿菌(O157:H7)導致兩人死亡
新聞: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8326
而且之前麥當當不是也被爆出用到上海福喜的雞塊,那個影片也超可怕的,根本沒有浪費
食物XD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4/07/140723_jp_shanghai_chicken
所以最好吃全熟
不好吃?那就只能多花點錢。
(雖然不一定就不是重組)
要一起顧健康,看my angel關到漏尿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4-12-31 17:23:00
有夢最美漏尿相隨版主開賭盤嗎?,放出來漏尿就好了
作者: melissatw (有事嗎)   2014-12-31 17:30:00
別到時我先漏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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